11月18日,记者从自治区教育厅获悉。近日根据教育部统计和国家统计局数据复核,截至9月1日,宁夏2020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就业率为76.68%,实现了教育部要求的9月1日前达到70%的目标。
2020年宁夏高校应届毕业生3.7万人,较去年增长7%,再创历史新高。面对就业总量压力和新冠肺炎疫情影响,自治区教育厅会同人社、财政等部门多措并举、精准推进,调动一切可以调动的资源,全力推动我区高校毕业生顺利毕业、尽早就业。
我区坚持扩渠道增岗位,全力拓展就业资源供给。增加毕业生升学深造机会,扩大我区硕士研究生招生规模至3471人,增加招生计划773人,较去年增长28.7%。扩大高校专升本规模,招生计划增加至2460人,比去年增加1802人。组织实施300名地方公费师范生到中小学特别是急需教师的学校任教工作,新招聘国家“特岗教师”500名、“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志愿者380名,“三支一扶”项目计划招募3000名,积极引导毕业生到基层就业。认真落实“先上岗、再考证”等举措,严格落实基层就业毕业生学费补偿、贷款代偿、考研加分等优惠政策。会同兵役部门建立健全高校征兵工作责任制,面向2020届高校毕业生开展精准宣传和重点动员,力争实现征集高校大学生新兵人数占年度新兵总数20%以上,达到500人左右。落实定向士官培养院校253名毕业士官生如期达标入伍,同步做好从其他毕业生中直接招收士官工作。
加强高校毕业生创业投资、项目对接、场地安排等支持,降低自主创业门槛,让有能力、有意愿的大学生走上创业之路。高校毕业生申办个体工商户、民营企业的,按规定享受注册登记改革制度、创业担保贷款扶持、创业补贴、税收优惠、创业培训等专项政策扶持。支持高校毕业生通过临时性、非全日制、季节性、弹性工作等灵活多样的形式就业,对离校2年内未就业的大学生灵活就业后缴纳的社会保险费,按照其实际缴费的三分之二给予社会保险补贴,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2年,所需资金从就业补助资金中列支。对持有《就业创业证》的高校毕业生在毕业年度内从事个体经营的,在3年内按每户每年14400元为限额依次扣减其当年实际应缴纳的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个人所得税,有力推动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记者 张 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