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观察】多地为何密集出台公积金互认互贷政策?
本报记者 赵剑影
近日,多地密集出台公积金互认互贷、异地提取政策,钱随人走或将成为公积金改革的方向。
事实上,公积金异地互认不是新鲜事物。早在2014年10月,住建部、财政部、央行三部门就联合下发《关于发展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业务的通知》,首次明确提出公积金将实现异地互认。此后,深圳等地也陆续有一些探索。
去年9月,淮海经济区10城签署了住房公积金一体化协议。随后,粤港澳大湾区建立住房公积金信息共享平台;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举行住房公积金一体化发展座谈会;江浙沪皖三省一市签署了《长三角住房公积金一体化战略合作框架协议》。今年9月,长江中游20个城市签署了《长江中游城市群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合作公约》; 10月,胶东经济圈住房公积金一体化发展联席会议举行;11月,大南昌都市圈住房公积金异地贷款合作启动……据不完全统计,已有超50地出台公积金新政。
公积金新政的加速推广并不偶然。自1994年国务院提出全面推行住房公积金制度开始,公积金一直是属地化管理。然而,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公积金制度改革的问题被广泛关注。
中国人民大学经济学院副院长、宏观经济学教授王晋斌认为,公积金异地互贷,是公积金制度的改进。公积金流动不受区域限制,有利于人员流动和城镇化。钱随人走,而不是人随钱走,有利于要素效率的提高,进而促进国内大循环。
今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出台了《关于构建更加完善的要素市场化配置体制机制的意见》,就促进要素自主有序流动,提高要素配置效率等提出顶层设计,这包括人口、资金等要素的自然畅通,公积金也是其中之一。按照以往的管理办法,职工转换就业城市,原来缴纳的公积金可能长期处于“沉睡”状态。而公积金一体化后,就能实现“账随人走,钱随账走”,更有利于公积金使用效率的提升。
王晋斌分析称,异地互贷,可以分流一部分在中心城市无法承担房价的人群,或者有返乡置业规划的群体,进而加大中心城市的辐射作用,推动区域城镇化进程。
“公积金互认互贷是发展趋势,既有利于人口流动和城镇化的推进,又增大了公积金制度自身的吸引力。”中国宏观经济研究院研究员刘琳表示,住房公积金制度作为一种普惠性福利,其改革完善的方向要让更多住房支付能力不足的群体能够享受到这项福利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