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2日,记者从石嘴山市大武口区人民法院了解到,干警办理一起执行案件时,李花(化名)由于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法院依法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然而几天前,李花却突然转变态度,主动与办案法官联系履行案款。这是怎么回事呢?
原来,李花的儿子在调整岗位的政审环节中,被查到母亲是失信被执行人,如此一来便无法调整岗位。儿子立即打电话给李花,劝说其尽快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的相关义务,解除失信信息。得知儿子没办法调整工作是因为自己的失信行为,李花这才意识到问题的严重性,主动联系法官履行义务。
法官介绍,所谓欺人只能一时,而诚信却是长久之策,随着当代社会对诚信的不断推崇和更高期许,失信将难以立世,成为法院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影响更为深远,不仅仅是失信被执行人自己在日常出行和信用评价等方面会有诸多门槛,子女升学工作、家庭社会评价,都将受到失信行为的影响。 (记者张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