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去,法院是矛盾纠纷化解的主战场,如今我们积极探索和创新多元化解纠纷工作模式,为群众提供更加丰富快捷的解纷渠道。”11月7日,平罗县诉前调解室调解员罗静说。
今年,平罗县人民法院驻平罗县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审务工作站正式设立,成为全区首家入驻公共法律服务中心的审务工作站,充分发挥司法调解、行政调解、人民调解职能作用,实现诉调无缝对接。
2019年7月,由宁夏某水利水电工程有限公司承建的平罗县南部农村饮水惠民改造工程完工后,在通水调试过程中因接口断开,导致通伏乡村民尤某某200余平方米房屋墙体不同程度受损,尤某某多次找该公司协商赔偿问题未果。随后,平罗县水务局联系县法院一站式诉讼服务中心,该中心受理后委派县诉前人民调解委员会先行调解。“这种纠纷如果打官司,诉讼程序繁琐,花费时间长,承担风险还大。”罗静对当事人劝说疏导,促使双方通过非鉴定方式协商解决赔偿事宜,降低纠纷解决成本。最终,宁夏某水利水电工程有限公司一次性赔偿尤某某财产损失3.3万元,平罗县法院给予司法确认。
稳定是最大的民生,民生稳,人心就稳,社会就稳。“十三五”期间,自治区司法厅联合自治区高院、检察院等12个单位下发《关于完善我区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联动工作机制进一步加强人民调解工作的意见》,由此拉开了我区创新发展本地化“枫桥经验”的序幕。通过与行政调解对接,建立健全公调对接等工作机制,在公安等部门设立派驻人民调解工作室,实现人民调解与行政调解的有机衔接。与司法调解对接,在基层人民法院设立诉前人民调解委员会和派驻人民调解工作室,实现人民调解与司法调解的衔接。与信访部门对接,全区三级信访事项人民调解组织实现全覆盖,在村居社区调委会公共法律服务中心、行业专业人民调解组织全部设立信访事项接待岗、接待窗口。与司法行政资源对接,整合律师、法律援助等司法行政资源,为调解工作开展提供专业化法律支持,实现了矛盾纠纷的多元化闭环调处。
在同心县,去年由人民政府、法院等委托部门联合调解的纠纷数量占到总数的60%以上。“全县品牌调解等为一体的矛盾纠纷多元化化解体系已经构建完成,正在日益成为群众身边不可缺少的法律‘伴侣’。”同心县司法局副局长马汉云说。
“通过加强访调对接、诉调对接等机制,积极推动构建各部门有机衔接、协调联动、高效便捷的矛盾纠纷大调解格局。”自治区司法厅负责人说,在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中,我区蹚出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新路径。目前,全区共建各类人民调解委员会3868个、村居人民调解组织2809个、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组织524个,重点涵盖了21个行业专业领域,选聘人民调解员20741名。
今年以来,全区各类人民调解组织通过“定期坐诊”“上门看诊”“灵活就诊”等方式,解答咨询,引导群众合法诉求,开展排查3万余次,调处各类矛盾纠纷4万余件,成功率达96.9%以上。(记者 马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