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记者从宁夏自然资源厅获悉,我区对不符合国家和自治区产业政策和供地政策的新建项目用地,一律不予审批;对超过用地定额标准、达不到国家、自治区规定的投资强度和容积率要求的项目,坚决核减用地面积。今年前三季度,我区通过用地定额审查、节地评价,核减申报用地面积1400多亩。
对存量建设用地,严格落实“增存挂钩”制度。在全区持续深入开展批而未供和闲置土地盘活利用专项行动,通过分解任务,明确措施、时限、处置标准和强力督办,压紧压实市县主体责任。自治区自然资源厅联合自治区高级法院、检察院建立司法查封闲置土地清理处置联动机制,协同推进涉法涉诉闲置土地案件快审、快结、快执行。今年以来,全区盘活利用批而未供和闲置土地4.41万亩,通过“增存挂钩”机制,存量用地折算新增建设用地指标1.72万亩。
对低效用地,创新城市低效土地再开发模式。建立城市低效用地开发利用价格评估、认定和补偿机制,对“退二进三”转型升级或开发区以外“散乱污”整治搬迁改造企业,优先在开发区内安排建设用地或鼓励租赁标准厂房。创新工业园区低效土地再利用模式,鼓励企业改造现有厂区、建设多层厂房,增加的容积率不加收土地出让金,节余的土地可分割入市交易,或通过作价出资、土地入股等方式引进新企业联合开发。强化评价成果运用,将评价结果作为研究制定要素差别化配置和奖惩措施、办理土地续期和退出的依据,倒逼企业高质量用地。(记者张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