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新闻网讯(记者 白雪 文/图)装饰性彩色隐形眼镜属于具有较高风险的第三类医疗器械。为切实加强装饰性彩色隐形眼镜质量监管,保障消费者用械安全,按照国家药监局开展规范装饰性彩色隐形眼镜生产经营行为专项整治部署,自治区药监局近日印发《关于开展规范装饰性彩色隐形眼镜经营行为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自9月1日起,集中开展为期3个月的规范装饰性彩色隐形眼镜经营行为专项整治行动。
据了解,本次专项整治的业态和区域涵盖区内眼镜商城、眼镜店、居民区、车站码头、繁华街区、过街天桥、地下通道、夜市、购物商场、学校周边饰品店铺、美容美甲店、小商品批发市场、乡镇农村集贸市场等,将采取拉网式排查等方式,对重点经营企业和重点区域实施高密度的巡查和反复检查,全面排查风险点,严厉打击非法经营行为。按照整治要求,全区各市、县(区)及宁东市场监管局将在专项整治中将重点检查医疗器械经营企业是否经营未取得注册证的装饰性彩色隐形眼镜,是否无证经营装饰性彩色隐形眼镜,是否超范围经营,是否存在销售假劣、过期装饰性彩色隐形眼镜及其护理产品等违法违规行为。重点强化网络销售装饰性彩色隐形眼镜监管,要求各地重点检查医疗器械网络交易服务第三方平台是否严格履行资质信息审核、商品信息监测;网络销售企业是否按要求展示生产经营许可证及产品注册证,发布的相关信息是否与经注册的内容保持一致,是否存在违规从事网络销售活动等,切实打击网络销售装饰性彩色隐形眼镜违法违规行为。
目前,专项整治行动已全面铺开,各项工作正在有序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