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新闻网讯(记者 白雪文/图)7月22日,自治区药监局、卫健委、医保局、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4部门联合召开全区医疗器械唯一标识全环节试点启动暨宣贯培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标志着我区二三类医疗器械唯一标识工作进入了实质性实施阶段。
据了解,实施医疗器械唯一标识,是现行《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的明确规定,就是要从医疗器械的生产源头开始,对每一件出厂上市的医疗器械,按照统一的规则,赋予其一个类似“身份证”一样、可全程追踪、精准识别的唯一标识,贯穿医疗器械生产、流通、使用各环节,有助于医疗器械全生命周期管理。目前,国家药监局仅对第三类医疗器械开展了唯一标识赋码工作。鉴于宁夏目前没有第三类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考虑到实施唯一标识是医疗器械生产科学化、监管智慧化、产品追溯信息化的发展大趋势,也是保障人民群众安全用械的现实需要,因此,今年年初,自治区药监局等4部门在充分协商的基础上,提出在我区启动第二类医疗器械唯一标识赋码试点工作,也是全国较早对第二类医疗器械实施唯一标识工作的省份之一。我区将医疗器械唯一标识的实施链条,由生产、经营环节,延伸到了二级以上公立医院等使用终端,实现了全环节覆盖。
全面实施医疗器械唯一标识后,全区二级以上公立医院在患者身上使用的每一件纳入医保目录的二三类医疗器械,均可通过信息化手段追溯至该件医疗器械的生产商、经销商、供应商,对于防范和降低医疗器械质量安全风险、保障群众用械安全具有十分关键的积极促进作用。本次启动会后,将在中卫市全域先行试点,随后在全区全面推开。按照试点工作进度安排,预计2022年7月31日前,区内参加试点的第二类医疗器械生产企业将全部完成赋码和数据上传;2022年11月30日前,中卫市二级以上公立医疗机构实现医保医用耗材分类和代码与医疗器械唯一标识的关联使用,利用唯一标识开展医疗器械相关管理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