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新闻网讯(记者 王雪玲)6月27日,记者从宁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获悉,近期,该厅印发了《关于进一步规范优化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审批管理服务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我区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审批有了新政策。《通知》将于2022年7月1日正式实施。
新政策进一步规范了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制审批管理服务工作,减少审批材料、缩短审批时间,加大简政放权力度,通过政策创新,为我区各类市场主体释放空间,增强发展活力,为全区各类企业营造更加宽松优越的创业与发展环境。同时,进一步促进劳动者的劳动安全保护,更好地维护企业和劳动者双方的合法权益。据悉,截至2021年底,我区有2120家企业在劳动用工中执行了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涉及8.5万余名劳动者。
新政策较以前的政策有三个方面的明显变化:
审批范围合理放宽。在现有法规规章政策框架允许下,根据经济社会发展和劳动方式等变化,在不定时工作制审批上新增加了旅游、餐饮、新就业形态等行业,在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审批上新增加了石油、通信、网络信息、互联网等行业,申请审批的行业范围适度拓宽,有利于解决在实践中企业遇到的新难题。
审批材料精简规范。《通知》规范了“关于实行特殊工时工作制的申请报告、特殊工时工作制审批申请表、特殊工时工作制申请材料清单、不予受理告知书、受理通知书、决定书”六种参考样式,其中前三种为企业申请时提供,后三种为审批部门使用,企业所需审批材料数量减少、简单明了、规范统一。
审批服务简化优化。《通知》明确,在外省区市市场监督管理行政部门登记注册且在宁独立生产经营的分公司、分部、分理处等,无需在宁再次办理特殊工时审批手续,采取跨省互认,只需核实审批件即可,减少重复审批;在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厅登记注册的企业,无需跨地区、就近向所在地的市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或行政审批部门提出申请;营业执照、登记证书等已实现与市场监管部门信息共享的,通过查询核实,不用提供;部分申请材料如无变化,再次申请时不用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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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工时制是由立法确定一昼夜工作时间长度,一周中工作天数,并要求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普遍实行的基本工时制度。我国普遍实行劳动者每日8小时,每周工作40小时的标准工时制。
不定时工作制是一种因工作性质、生产特点和工作职责限制,无法按标准工作时间安排工作或因劳动者的工作时间不固定,需要机动作业的弹性工时制度。实行不定时工作制要参照标准工时制核定工作量并采用弹性工作时间等适当方式,确保劳动者的休息休假权利和生产、工作任务的完成。
综合计算工时制是以标准工时时间为基础,以一定的期限为周期,综合计算工作时间的工时制度。计算工作时间的周期可以是周、月、季、年,但其平均日工作时间和平均周工作时间应与法定标准工作时间基本相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