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新闻网讯(记者 王雪玲)5月31日,记者从宁夏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获悉,为了提高宁夏餐饮、零售、旅游、民航和公路水路铁路运输5个特困行业企业缓缴养老、失业、工伤三项社保费的经办效率,近日,宁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税务局、社保局研发开通了网上申办系统,并于5月28日正式上线运行,符合条件并且有缓缴意愿的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尽快线上办理。截至目前,中国铁路兰州局集团有限公司、宁夏国芳百货购物广场有限公司、宁夏昊通驾驶员培训学校(有限公司)等多家企业已经成功办理了网上缓缴。
自治区人社厅、税务局联合发文对我区特困行业阶段性缓缴企业社会保险费具体经办工作予以规范明确。具体内容有:
适用范围:缓缴适用于餐饮、零售、旅游、民航、公路水路铁路运输企业养老、失业、工伤三项社保费的单位应缴纳部分。上述行业中以单位方式参加社会保险的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以及其他单位,参照企业办法缓缴。对职工个人应缴纳部分,企业应依法履行好代扣代缴义务。
实施期限: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缓缴费款所属期为2022年4月至6月,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缓缴费款所属期为2022年4月至2023年3月,在此期间,企业可申请不同期限的缓缴。已缴纳所属期为2022年4月费款的企业,可从5月起申请缓缴,缓缴月份相应顺延一个月。缓缴期间免收滞纳金。
申请方式:人社、税务部门、社保经办机构按照“三免一保障”(免现场申请、免纸质材料、免人工审批,保障社保待遇不断档)的原则办理缓缴。缓缴期限内,企业可根据自身经营状况,登录“宁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公共服务系统”申请办理。企业在公共服务系统申报缓缴社保费时,公共服务系统依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信息进行验证,属于适用范围的,“即申即缓”,自动审核申报成功,公共服务系统自动生成缓缴社会保险费申请及承诺书并加盖电子印章,增加缓缴标识。缓缴企业按月正常申报缴纳社会保险费并发送税务部门后,缓缴信息正式生效。申请企业因分类信息登记不准确造成系统审核未通过的,可规范信息后重新申请缓缴。新开办企业可自参保当月起申请缓缴;企业行业类型变更为特困行业的,可自变更当月起申请缓缴。
待遇处理:企业缓缴期限内,职工养老、工伤、失业各项待遇申领、享受不受影响。
补缴费款:企业原则上应在缓缴期满后的一个月内补缴缓缴的社保费;缓缴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最迟于2022年底前补缴到位,期间免收滞纳金。企业也可提前申报缴纳缓缴的社保费。企业依法注销的,应当在注销前缴纳缓缴的费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