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新闻网讯(通讯员 杨婷婷)为保障石嘴山市人大代表在闭会期间依法行使提出建议、批评和意见的权利,提高办理闭会期间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的工作质量,近日,石嘴山市人大常委会依据地方组织法、代表法的有关规定,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出台了《石嘴山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市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处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对建议的提出、交办、承办、监督等各个环节作出了明确规定。
《办法》共四章26条。规范建议提出。规定闭会期间代表通过走访、接待群众,参加视察、专题调研、执法检查、代表小组活动、列席常委会会议等方式,了解本行政区域内的重要情况,听取原选举单位和群众的意见和要求,经归纳整理后形成代表建议,送市人大常委会代表工作机构受理。规范建议交办、承办。明确闭会期间代表建议经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研究后,按程序转交市政府及有关部门、单位办理。各承办单位自交办之日起三个月内答复,对于涉及面广、处理难度大的建议,应自交办之日起六个月内答复。同时,要求各承办单位按照沟通交流、调查研究、制定计划、推进落实的基本流程开展办理工作,充分了解代表意图,切实提高办理实效。规范建议办理的监督。明确市人大常委会应当加强对代表在闭会期间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工作的监督,督促有关机关和组织认真研究办理,做好答复落实工作。对不按时限办理和答复的,或者答复后不落实又不说明原因的机关和组织,市人大常委会予以通报批评,责令承办单位限期改正并报告处理结果。
石嘴山市十五届人大一次会议闭会以来,市人大常委会通过“代表直通车”向市人大代表邮寄征集函,围绕群众关心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广泛征集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截至5月底,已征集代表提出的建议10件。根据建议内容,市人大常委会组织市直有关部门、县区相关负责人对征集到的代表建议进行了研究。按照《办法》规定,已将6件建议转交市政府和有关单位办理并答复代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