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31日,记者从银川市兴庆区人民法院获悉,该院少年家事审判庭审理了一起涉及未成年人网络犯罪案件,这也是银川市首例未成年人涉嫌犯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案件。8名被告人中,5人系在校学生。
马某某应其上线窦某某(已判决)要求,在明知窦某某在为网络犯罪活动转移资金的情况下,仍然召集代某某等8人办理银行卡并提供银行账户,用于帮助转移网络犯罪资金,每转移1万元,收取提成600元。经审理,代某某等被告人帮助转移网络犯罪资金结算金额25万元至61万元不等,流水累计金额57万元至124万元不等。公诉机关建议以马某某犯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代某某等人犯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追究刑事责任。
为了充分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法院依法不公开进行了审理,8名被告人的法定代理人到庭全程参加诉讼。庭审中,公诉人、辩护人就被告人日常生活、家庭环境、成长情况进行了社会调查,形成报告当庭宣读。公诉人、法定代理人、辩护人、主审法官依次对被告人进行了法庭教育。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法官介绍,近年来,兴庆区人民法院审理的涉及未成年人刑事案件中,网络犯罪、电信诈骗犯罪等新型犯罪案件数量呈上升趋势。由于法律意识淡薄,未成年人对于自己行为的危害性缺乏准确判断,从而走上犯罪道路。法官提醒:加强未成年人网络安全教育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学校、家庭、社会力量齐抓共管,促使未成年人牢固树立网络安全意识,正确认识网络,有效利用网络,提高网络犯罪防范意识。(记者 王若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