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海原县不断创新人民调解理念,从源头化解民间纠纷,使人民调解贯穿到百姓生活的各个方面,让和谐“因子”扎根入土、生根发芽,打造了矛盾纠纷多元化解的“塞上枫桥”工作模式和令人民满意的和谐海原。
该县全面推行“人民调解+仲裁+信访”纠纷治理模式,持续开展“大排查大调解”专项活动,充分发挥“互联网+”优势,高效开展远程矛盾纠纷调解。不断完善诉前调解机制,调动各类人民调解组织广泛参与到矛盾化解中,把矛盾纠纷排查在初始、解决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实现“小矛盾不出村居(社区)、大矛盾不出乡镇(街道)、疑难纠纷不出县”。
去年12月,李某在转账时不慎将6万元转入曹洼乡同名另一田某账户内,而对方只退回4万元,表示剩余2万已被其妻取出消费,无钱归还。李某向曹洼司法所求助后,该所工作人员核实当事人身份信息后展开调解,前往田某家讲解民法典中不当得利的相关规定,随后又联合派出所进行调解,通过现场以案释法和耐心劝说,田某最终意识到自己的错误,将2万元返还李某。
海原县积极培养基层人民调解队伍,目前全县共有各级人民调解组织184个,专兼职人民调解员1004人。遍布城乡、扎根基层的人民调解员把矛盾纠纷消除在源头、化解在基层。去年以来,共参与排查化解矛盾纠纷3600起,其中基层各乡镇村(居)人民调解组织受理560起,调解成功530起,成功率95%。(记者王文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