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新闻网讯(记者 王雪玲)1月28日,宁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发布公告,向社会公布2021年第四季度查处的3件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
云达(宁夏)生态农业开发有限公司未按合同约定及时拨付工程款和人工费用造成拖欠318名农民工工资计298.0217万元。2020年12月16日,吴忠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向该单位下达《劳动保障监察限期整改指令书》,该单位逾期未履行。吴忠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已将此案以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移送公安机关查处。
银川市新城吾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未按合同约定及时拨付工程款,未将人工费用及时拨付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造成拖欠700余名农民工工资1650万元。2021年12月23日,银川市兴庆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向该公司下达《劳动保障监察限期整改指令书》,该单位逾期未履行。2021年12月31日、2022年1月8日,兴庆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先后向该公司下达《劳动保障监察行政处理事先告知书》《劳动保障监察行政处理决定书》,该单位逾期仍未履行。
陕西辰嘉安建筑工程集团有限公司三亚分公司承建建中宁县微风分散式风力发电项目期间,拖欠101名农民工94.9113万元工资。2021年11月10日,中宁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向该单位下达《劳动保障监察限期整改指令书》,该单位逾期未履行。2021年12月10日,中宁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向该单位下达《劳动保障监察行政处理(处罚)决定书》,该单位逾期仍未履行。2022年1月6日,中宁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将此案以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移送公安机关查处。
对公布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的企业,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将依法做出行政处理、处罚,其违法信息将推送国家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并向全区各级发展改革、法院、工信、财政、自然资源、住建、交通运输、水利、市场监管、工会和金融机构等部门(单位)通报,对其在政府资金支持、政府采购、招投标、生产许可、资质审核、融资贷款、税收优惠等方面依法予以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