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9日,宁夏公安厅经侦总队通报5起典型案例,并向公众发布风险预警提示。
一、福建某电子商务公司涉嫌组织领导传销活动案
2018年8月,固原市公安局侦破福建某电子商务有限公司涉嫌组织领导传销活动案,抓获传销骨干31人。经查,犯罪嫌疑人林某、黄某组织、领导以推销商品、提供服务等经营活动为名,要求参加者以缴纳费用或购买商品、服务等方式获得加入资格,并按照一定顺序组成层级,直接或间接以发展人员的数量作为计酬或返利的依据,引诱、胁迫参加者继续发展他人参加,骗取财物,扰乱经济秩序,涉案金额4000余万元。2020年12月,林某被判处有期徒刑15年,并处罚金30万元;黄某被判处有期徒刑11年,并处罚金20万元;汪某风等人被判处有期徒刑5年6个月至1年6个月不等,并处罚金。
风险预警提示:以发展会员、加盟等名义要求交纳资金、购买产品、发展下线,并以下线所交纳的资金或销售作为报酬提成依据的,均属于传销行为,本质仍是以拉人头方式骗取会员加入谋取非法利益。提醒广大群众提高警惕,传销害人害己,谨防掉入传销陷阱。
二、宁夏某投资管理公司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
2018年2月6日,银川市公安局侦破宁夏某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经查,犯罪嫌疑人卢某伟、芦某龙、李某通过召开推介会以口口相传“拉人头”方式,设立“碰对奖”“分红奖”等奖金制度,以宁夏某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名义向投资人承诺在21个月内,以每月10%的利息将本金与利息归还给投资人,先后与受害人签订投资协议,非法吸存8000余万元。2019年5月,卢某伟被判处有期徒刑6年,并处罚金35万元;芦某龙被判处有期徒刑5年,并处罚金30万元;李某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6个月,并处罚金10万元。
风险预警提示:不法分子为骗取群众资金,许诺以高息奖励、积分返利等形式给予高额回报,并通过拆东墙补西墙的方式兑付本息,达到一定规模后,便秘密转移资金、携款潜逃。因此,切勿轻信“高回报、无风险”等承诺。
三、刘某国等人涉嫌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
2018年1月,石嘴山市公安局侦破刘某国等人涉嫌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抓获犯罪嫌疑人13名。经查,犯罪嫌疑人刘某国等人利用他人身份注册成立了石嘴山市某煤业有限公司等5家空壳公司,在没有真实货物交易的情况下,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5500余份,价税合计10亿余元,造成大量税款损失。2019年10月,刘某国被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罚金50万元;其他12名被告人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10年6个月至拘役6个月不等,并处罚金。
风险预警提示:无真实货物交易,利用空壳公司虚开发票、倒卖发票属于违法犯罪行为。提醒广大群众不要外借身份证,一旦被不法分子利用注册公司,实施虚开发票等犯罪活动,本人将会被列入征信黑名单,承担一定法律责任。
四、张某东涉嫌合同诈骗案
2020年8月,吴忠市公安局利通区分局侦破张某东涉嫌合同诈骗案。经查,犯罪嫌疑人张某东在明知没有能力履行生态养老文化园项目工程合同的情况下,向吴忠市利通区和青铜峡市多名被害人发包该项目的部分工程,骗取多名被害人工程保证金300余万元。2021年8月5日,张某国被判处有期徒刑11年6个月,并处罚金20万元;责令退赔被害人经济损失。
风险预警提示:在订立合同之前,要认真审查对方真实身份、公司经营情况及履约能力,避免陷入“伪造证件设饵钓鱼、联营投资先予后取、恶意串通合演双簧”等骗局之中。
五、陈某、赵某刚涉嫌串通投标案
2020年6月,石嘴山市公安局大武口区分局侦破陈某、赵某刚涉嫌串通投标案。经查,赵某刚为承揽石嘴山市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在石嘴山市大武口区某棚户区改造室外配套工程项目,与石嘴山市某房地产公司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某造价咨询有限公司负责人陈某串通,由陈某向赵某刚泄露招标人石嘴山市某房地产公司委托制作的预算数据中部分项、单价措施项目清单、计价表等涉密信息,赵某刚据此制作标书,先后中标有关项目。2020年12月,赵某刚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6个月,并处罚金2万元;陈某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并处罚金2万元。
风险预警提示:招标前要严格审核投标人资质,依法依规对招投标过程加强监督,对中标项目开展事后跟踪检查,防止串通投标问题发生。公安机关将严厉打击“量身定做、围标串标、买标卖标”等违法行为。(记者 王辉 刘文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