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1日,记者从自治区自然资源厅获悉,从今年1月1日起,宁夏将从规划的制定、修改和监督管理等方面,对村庄规划编制进行严格、规范管理,助力乡村振兴战略实施。值得关注的是,宁夏此次特别提出村庄规划方案要在村内公示并征集村民意见的具体要求,这也意味着美丽乡村该怎样规划,村民将更有发言权。
根据宁夏此次发布实施的《村庄规划编制管理暂行规定》(以下简称《规定》),村庄规划要尊重村民意愿,突出村庄特色,体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自然资源厅市县规划处负责人告诉记者,《规定》中确定了村庄规划的制定应遵循开展驻村调研、实地勘查、编制形成方案、村内公示并征集意见、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审议方案、开展技术审查和合规性审查、县级政府批准实施等程序。乡镇政府应在村庄规划批准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以图文并茂、简单易懂的形式向村民公布村庄规划成果的主要内容。
据了解,随着《规定》的落地实施,宁夏的村庄规划将严格落实永久基本农田、生态保护红线、村庄建设用地界线以及管控要求;落实生态保护修复、国土综合整治和自然资源、历史文化资源保护以及村庄安全和防灾减灾安排;落实村民住宅、产业发展、公共设施和基础设施用地布局及建设要求、风貌管控要求等。
同时,宁夏明确了各级政府与自然资源部门对村庄规划制定、修改、实施过程中的监督检查要求。其中,乡镇政府除对村庄规划实施情况进行日常检查外,还要将村庄规划实施纳入网格化管理。村民委员会应对违反村庄规划的行为予以劝阻。对于在村庄规划编制中出现弄虚作假、质量不高,造成规划无法通过审查或不能汇交入库的规划编制承担单位及项目负责人,市、县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应及时向自治区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报告,并配合核查、处理。 (记者赵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