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发展改革委近日发文取消我区工商业目录销售电价,只保留居民、农业类别,基本实现“能放尽放”。此次改革,将真正建立起“能跌能涨”的市场化电价机制,标志着我区电力市场化改革迈出关键一步。
“工商业目录销售电价取消后,将有序推动工商业用户全部进入电力市场,按照市场价格购电。”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相关处室负责人介绍。按照电力体制改革“管住中间、放开两头”总体要求,我区近年来持续深化电价市场化改革,有序放开竞争性环节电价。在发电侧,目前已有84.15%的燃煤发电电量通过市场化交易形成上网电价。伴随着进一步深化燃煤发电上网电价市场化改革,将推动其余燃煤发电电量全部进入电力市场,通过市场交易在“基准价+上下浮动”范围内形成上网电价,上下浮动范围扩大到不超过20%,其中,高耗能企业市场交易电价不受上浮20%限制。
在销售侧,目前我区工商业用户的市场化交易电量为67.68%。“尚未进入市场的用户也将全部进入电力市场。”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相关处室负责人表示,对暂未直接从电力市场购电的用户由电网企业代理购电,代理购电价格通过市场化方式形成。
此次改革,有利于进一步理顺“煤电”关系,保障电力安全稳定供应。将加快推动电力中长期交易、现货市场和辅助服务市场建设发展,促进电力行业高质量发展,支撑新型电力系统建设,服务能源绿色低碳转型,并将对加快推动发用电计划改革、售电侧体制改革等电力体制改革发挥重要作用。(记者杨晓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