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9日,记者从自治区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指挥部获悉,为不断提升疫情防控核心能力和水平,我区将按照“知情同意、自愿免费、突出重点、分批推进,安全接种、应接尽接”原则,对自治区境内,全程接种2剂次新冠病毒灭活疫苗满6个月的18岁以上重点人群进行加强免疫,接种第三剂次疫苗。其中,10月31日前完成2021年3月31日前目标人群的加强免疫接种;11月底前完成2021年4月30日前目标人群的加强免疫接种。
据介绍,第三剂次接种,将优先在感染高风险人群和保障社会基本运行的关键岗位人员中开展。加强免疫接种,现阶段,使用同一种灭活疫苗完成两剂次接种的人群,原则上使用原灭活疫苗进行1剂次加强免疫接种;使用不同灭活疫苗完成两剂次接种的人群,原则上预先使用与第二剂灭活疫苗相同的疫苗进行1剂次加强免疫接种。
指挥部要求,各地要落实属地管理责任,高度重视并统筹做好加强免疫工作。各相关行业主管部门要明确本行业人员接种要求,与属地密切配合,共同做好优先接种人员的组织动员工作,推动应接尽接。要组织开展加强免疫接种培训,及时准确更新免疫规划信息系统和预防接种凭证中接种记录相关内容,加强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监测和处置工作,及时发现和预警潜在风险。接种单位要落实有二级以上综合医院急诊急救人员驻点保障、有急救设备药品、有120急救车现场值守、有二级以上综合医院救治绿色通道的“四有”要求,确保接种工作安全有序开展。(宁夏日报记者 周一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