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6月1日从银川市税务局获悉,自《轻微违法行为“首违不罚”清单》出炉并施行以来,该局统筹部署,精准落实,有效提高了纳税人税法遵从度,为打造优质营商环境奠定了良好的基础。截至目前,银川市已累计有2300余户纳税人因符合“首违不罚”条件而被免于处罚,维护了纳税人的权益,规范了税收执法行为,增进了征纳双方的相互理解和支持,进一步降低了遵从成本,起到了“无罚”胜“有罚”的作用。
为提升执法效率,银川市税务局努力提高执法人员的业务水平,广泛、积极地开展政策指导,同时结合便民春风行动,努力营造公平公正、规范有序的税收执法环境;对外将“首违不罚”制度清单通过办税服务厅公告栏、电子屏不间断展示,利用微信、微博等多渠道大力宣传,采用现场、电话、网络等方式进行辅导,切实保障宣传到位。
针对国家税务总局和宁夏区税务局分别下发的10项和23项清单事项,该局做了细化梳理,进一步明确了“首违不罚”的范围,下发了《国家税务总局银川市税务局关于进一步落实<税务行政处罚“首违不罚”事项清单>有关工作的通知》,成立了银川市税务局推进税务行政处罚“首违不罚”事项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了各部门相应职责,法制部门牵头负责定期提取行政处罚和责令限改数据,筛选对比不予处罚数据,监督“首违不罚”落实情况;不定期开展调研工作,通过培训、座谈交流等形式收集问题、解决问题,总结“首违不罚”清单制度落实中好的经验做法。督审部门负责税务执法的内部控制,征管部门负责协调解决金三系统中相应的操作流程问题,纳服部门负责开展线上、线下多元化形式的政策宣传。几个部门联合督导基层管理局扎实落实“首违不罚”制度清单,把严格执行清单内容作为今年优化税收执法方式最重要的措施,进一步明确了时间范围、执法维度的界定,同时对案卷等相应的纸质资料定期进行检查。
随时监督,有错即纠。银川市税务局抽取了3月以来全市各类处罚和责令限期改正等数据进行筛选比对,已发现未按规定执行“首违不罚”制度的数据共21条,涉及三个县区局,违法情况全部为首次未按照规定期限办理纳税申报和报送纳税资料,现已责令对已处罚企业退还全部罚款共计3900元,同时给纳税人送达了不予处罚决定书。(宁夏日报记者 魏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