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7日,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印发了《宁夏检察机关深入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实施方案》,紧盯人民群众“操心事、烦心事、揪心事”,结合检察机关职能及重点工作部署,制定了21项检察为民办实事具体措施,在承诺践诺中展现检察机关为民情怀。
这21项检察为民办实事包括:明确了要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全力保障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先行区建设;助力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战略有效衔接;平等保护民营经济合法权益;司法救助“应救尽救”;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全面推进检察公开听证;常态化推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开展“断卡”行动等,守护老百姓的“钱袋子”;高度关注群众“舌尖上”的安全;深入推进落实“四号检察建议”,保障群众“脚底下的安全”;做好城市高层建筑二次供水安全问题线索摸排公益诉讼工作,保护饮用水安全;畅通法律服务通道;畅通保障律师执业权利通道;畅通代表委员联络通道;畅通群众监督渠道等。
自治区人民检察院要求各部门要结合“四大检察”职能,对照分工方案从群众最困难的问题入手,将群众急难愁盼的各类问题一个个挖出来,认真分析研判,研究制定具体落实措施,建立工作台账,进一步明确责任人、完成时限,实行“挂图”推进和“销号”制度。(宁夏日报记者 杨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