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0年底,全区森林面积达1285.79万亩,森林覆盖率达15.8%;草原面积达3132万亩,草原综合植被盖度达56.5%
今年以来,宁夏林业和草原局正式启动推行林长制改革工作,成立林长制工作领导小组,起草《全面推行林长制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以全面推进林长制改革为抓手,提升林草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
林长制是继河长制、湖长制实施后,建设生态文明领域的又一改革创新,全面构建林草资源保护发展长效机制,确保“山有人管、林有人护、树有人种、责有人担”。2020年,按照山水林田湖草沙系统治理要求,自治区林草局完成全面推行林长制改革调研,深入学习全国推行林长制的经验和做法,把资源保护与发展作为核心任务,补足发展短板。
今年以来,在自治区党委、政府的部署下,宁夏林草系统积极推进林长制度改革,完善林长制工作机构,建立林长会议、部门协作、林长巡查、信息公开、工作督查等制度,划分林长责任区,力争到今年年底全面建立区、市、县、乡、村各级林长制责任体系。
截至2020年底,全区森林面积达1285.79万亩,森林覆盖率达15.8%;草原面积达3132万亩,草原综合植被盖度达56.5%。“森林覆盖率、草原综合植被盖度、沙化土地治理面积等都将作为林长制的重要考核指标。通过全面推行林长制,深化林业改革,严格资源保护,创造绿色财富,增加生态福祉,构建林草事业发展新格局,守好改善生态环境生命线,助力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先行区建设。”自治区林业和草原局相关负责人说。(记者毛雪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