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现“碳达峰、碳中和”,是推进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动力转换的重要引擎,是保障国家能源安全的重要举措,事关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和长期策略,面临诸多严峻挑战,需要全社会共同努力。今年政府工作报告明确指出,“扎实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各项工作。制定2030年前碳排放达峰行动方案。优化产业结构和能源结构”。
今年两会,全国政协委员、南开大学经济研究所教授钟茂初提案建议:第一,有关部门在编制实施2030年前“碳达峰”行动方案时,既要从产业、企业中间需求、最终生产等角度确定碳排放的阶段性目标,寻求达成该目标的路径和机制;同时,也应从最终消费需求的角度,确立相应的碳减排目标,特别是确立住房、汽车等大宗消费品的碳减排目标。这一碳排放目标,均摊到消费者,就是消费者的碳排放配额(可简称为“消费碳票”)。要认识到,消费者的碳排放配额,是客观存在的,并非是虚构的,无论采取何种方式来实现,最终都必然要由消费者来承担其责任。因此,主动地探索并构建起“消费碳票”机制,既是落实“形成绿色生活方式”的重要手段,也是落实“碳达峰”“碳中和”目标的必要手段。
第二,有关部门在确立优先“碳达峰”省市的相关试点时,也应在相关省市试点探索从消费侧探索“碳达峰”“碳中和”责任分担和碳排放权配置等机制。建议针对住房、汽车这两类大宗消费品着手进行试点探索。目前各主要城市都对这两类消费,普遍采取摇号、限购等行政性限制手段进行总量控制。应当拓展思路,将行政性的限购手段,转化为更为公平合理的“消费碳票”配额来达成相应的限购目标。再者,住房、汽车这两类消费品,已经普遍存在限购约束,对其进行“消费碳票”机制的探索,并不会增加对“内需”的影响,只是改变约束方式。此外,对“房住不炒”政策,从节约自然资源、抑制不必要的碳排放角度来认识,也很有必要。
第三,有关部门在推进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建设时,也应同步考虑“消费碳票”交易市场的建设。可先行针对住房、汽车的“消费碳票”,进行市场交易试点。由此,可将“房住不炒”的行政性限购手段,转化为市场化调控手段,在制度创新方面也有其积极意义。试点取得成效后,可以进一步推广到更多消费品领域,进而普及到多数消费品领域,为全面“形成绿色生活方式”探索有效路径。
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公报提出“广泛形成绿色生产生活方式,碳排放达峰后稳中有降”的目标。由此可见,“碳达峰”“碳中和”的中长期目标,不仅是生产者的责任,也是全社会成员的共同责任;要从生产方式绿色化、生活方式绿色化两个方向着力;不仅要从生产领域探索形成制度机制和行动方案,也应从强化消费者责任的角度探索倒逼“碳达峰”“碳中和”的实现路径。形成绿色生活方式,仅靠倡导是难以实现的,要探索对广大消费者的消费偏好和消费倾向有引导和督促作用的制度机制和利益机制。同理,形成绿色生产方式,仅靠强制性环境规制,不是有效率的方式,而通过消费者绿色消费偏好的转型则是“倒逼”企业采取绿色生产方式的有效方式,因为企业如果不迎合消费者需求的变化,就将失去市场需求、损失利润。由此可见,从消费侧探索“碳达峰”“碳中和”责任分担机制和碳排放权配置机制,是必要的。(作者:钟茂初,系全国政协委员、南开大学经济研究所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