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记者从自治区司法厅获悉,我区正加紧研究出台法治宁夏建设规划,以提升法制监督、行政执法、刑事执行、公共法律服务职能等四种能力,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宁夏、法治宁夏。
按照规划,我区持续推进党政主要负责人年终述法试点、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等工作。深度实施全面集中清理工作,确保“1+6”政策文件落到实处,推进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组织开展第三方评估,将法治政府建设纳入自治区党委年度督查工作计划。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定期通报规章行政规范性文件报备及时率、规范率。优化基层行政执法协调监督机构,建设覆盖区市县乡四级的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工作体系。建立健全行政裁决与人民调解、仲裁、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衔接机制,优化法律服务。将均衡配置城乡基本公共法律服务资源,推进“塞上枫桥”调解品牌建设,健全多元化解机制。
据了解,法治宁夏建设将继续聚焦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先行区建设,为九大产业和“十四五”规划的十大重点工程提供针对性法律服务。建立法律援助案件异地协作工作机制,解决异地法律援助办案难的问题。开展《自治区法律援助条例》立法调研论证,加快推进公证服务“跨省通办”和互联网+公证服务。积极推进银川、石嘴山、吴忠市仲裁委员会内部治理结构综合改革,加强我区仲裁工作规范化、正规化建设。(记者 马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