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31日上午,宁夏回族自治区十二届人大四次会议主席团举行第三次会议。
大会主席团常务主席陈润儿主持会议。主席团常务主席石岱、李锐、姚爱兴、左军、吴玉才、彭友东、董玲、杨玉经、沈凡、沈左权、王文宇出席会议。
会议应到主席团成员54人,出席48人,出席人数符合法定人数。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财政经济委员会关于自治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计划、预算草案审查结果的报告,并表决通过了这三个报告。
会议决定将关于政府工作报告的决议草案、关于自治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的决议草案、关于自治区2020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21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决议草案、关于2020年全区及区本级预算执行情况和2021年全区及区本级预算的决议草案,提交各代表团审议。
会议听取了自治区党委关于人事安排的说明,主席团决定将关于接受辞职的决定草案提交各代表团审议,决定将自治区党委提名的候选人提交各代表团酝酿讨论。(宁夏日报记者 马晓芳 尚陵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