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以为拖欠的工资打了水漂,没想到申请了劳动仲裁后,17天就一分不少地拿到了。”近日,吴忠市红寺堡区劳动者贠某告诉记者。
贠某在某公司的葡萄种植基地上班时,被拖欠3个月工资共计10800元,索要无果辞职后,他向红寺堡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劳动仲裁请求。立案后,仲裁员经过调查核实,多次与该公司协商,最终该公司分两次付清所欠贠某的工资。
2020年,为有效化解劳动人事争议,纾解疫情防控期间企业压力,红寺堡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通过优化办案流程,将服务重心前移,一次性告知当事人仲裁程序和需要提交的材料,对因疫情原因当事人无法按时参加庭审的案件予以适当延期,引导当事人通过微信、邮寄、电子邮件等方式提交相关材料;对依法受理的案件根据争议事项进行分类,繁案精办,简案快办,开通农民工维权绿色通道,对涉及欠薪类案件“快立、快调、快审、快结”,缩短办案周期,实现高效维权。同时,充分发挥劳动人事争议仲裁调解的制度优势,坚持调解先行,加强与法院之间的交流、探讨,促进裁审工作有效衔接,避免“同案不同判”问题,提升调裁公信力。
去年,朱某应聘到某公司从事砖厂烧窑工作,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后,该公司为朱某缴纳了工伤保险。工作中,朱某不慎受伤,被认定为工伤,伤残等级为八级。受疫情影响,该公司经营困难,在缴纳工伤保险时未如实申报朱某工资,造成工伤保险赔付金额不足以支付朱某的医疗费用。2020年8月20日,接到朱某的劳动仲裁申请后,红寺堡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积极与该公司负责人对接,按照朱某实际工资测算其应享受的工伤保险待遇。经多次沟通协调,双方最终达成和解,由用人单位在工伤保险赔付的基础上,一次性支付朱某58000元用以补充朱某的工伤赔付金额。
2020年,红寺堡区受理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案件达71起,较2019年增长69%。(记者马照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