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仲裁院工作人员很用心,把我们遇到的难题都想到了,很感动。”2020年12月31日,说起宁夏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的高效便民服务,劳动者郭某仍感激不尽。
2020年11月27日,郭某到宁夏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申请劳动仲裁。由于患有残障,郭某双手扶着栏杆慢慢地向上一个楼梯台阶移动脚步。
“同志,您找谁?有啥事?”刚吃完午饭返回单位加班的工作人员高翔,看到郭某行动迟缓,便随口问道。
“我遇到了点难事,来找劳动仲裁帮助解决一下。”郭某答道。
高翔立即打电话联系立案庭同事,从四楼到一楼接待郭某,并办理相关立案手续。在为郭某邮寄送达相关法律文书后,又主动联系银川市法律援助中心为郭某提供法律援助服务。
2020年12月24日,考虑到开庭审理案件时郭某上下楼不便的问题,仲裁员商议后,专门对接协调借用一楼商铺、办公桌椅,设立“临时仲裁庭”为郭某开庭审理案件。庭审调解时,仲裁员经过与用人单位多次沟通,最终为郭某争取合法权益,双方当庭达成调解意向。
2020年,宁夏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优化服务流程,先后创新推行“网上仲裁”“绿色通道”“流动仲裁庭”“临时仲裁庭”等多种便民举措,将服务群众、便民利民贯穿于仲裁工作全过程,构建起了“即时化、常态化、制度化、个性化”的仲裁服务体系,切实保障了劳动者的权益。(记者马照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