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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家装上摄像头就真的安全了吗?信息安全如何保障

2022-05-17 09:06:20来源:法治日报

在家装上摄像头就真的安全了吗

记者调查家用摄像头使用之惑

● 越来越多的人选择用家用摄像头解决小偷“光顾”、车被剐蹭、老幼安全、宠物安全等问题。但与此同时,这些摄像头又给人带来了新的“烦恼”:邻居的日常出行不可避免地入镜、别有用心之人借个人安全之由偷拍他人影像、云端保存的视频存在被兜售的隐患

● 判断使用家用摄像、智能猫眼是否构成侵权的核心不是安装位置,而是安装行为是否构成对他人隐私权、个人信息权益等合法权益的侵犯

● 对于邻居安装摄像头以维护自己合法权益的合理诉求应予尊重,但摄像头的安装使用应以不侵害他人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为界限,对于自己隐私可能被邻居安装摄像头这一行为侵犯的,应当及时告知对方,要求对方采取合理措施避免侵权行为发生并保存相关证据;若对方仍然不予改正,应注意保存证据并及时通过法律途径解决,以充分保护自己合法权益不被侵犯

□ 本报记者 韩丹东

□ 本报实习生  杨蕙嘉

出于安全考虑,在北京独居的刘女士反复思量后决定安装一个可视门铃,这种门铃不仅有监视和记录功能,价格也实惠。可是自主安装这类产品会不会涉嫌侵犯邻居隐私,云端存储视频的保密性如何?想到这些问题,刘女士犯了难。

她的忧虑情有可原。近年来,多种价位、功能各异的家用智能摄像产品不断涌进市场,越来越多的人选择用家用摄像头解决小偷“光顾”、车被剐蹭、老幼安全、宠物安全等问题。但与此同时,这些摄像头又给人带来了新的“烦恼”:邻居的日常出行不可避免地入镜、别有用心者借个人安全之由偷拍他人影像、云端存储视频存在被兜售的隐患……

这些“烦恼”有何解决办法?保护个人安全与侵犯他人隐私的边界在哪里?围绕这些问题,《法治日报》记者进行了采访。

小小镜头颇受青睐

满足人财安全需求

和刘女士不同,天津市民朱女士安装家用摄像头的目的是为了保障宠物安全。白天她去上班后,可以通过摄像头实时看到猫咪的状态,如果遇到特殊情况不能回家,摄像头的通话功能可以让猫咪听到她的声音,“这样它就会安心睡觉了,我也不用担心它走丢了”。

在广东工作的陈女士在河北农村老家的屋外安装了超清家用夜视摄像头,通过摄像头可以看到自家院子和一小段公路。“想念父母时,打开手机就可以看到他们的状态,还可以随时和他们说话,感觉就像在家里一样。”陈女士认为,装上摄像头,她和父母之间的距离不再那么遥远了。

记者采访多位安装摄像头的用户发现,他们的目的各有不同,有的是出于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有的是为了实时观察孩子、年迈父母或宠物。在他们看来,安装摄像头不用耗费太多金钱和精力,就能收获一份安全感,很值。

在某电商平台,记者以“可视门铃”“智能猫眼”“智能摄像头”为关键词搜索发现,产品各种各样,价格从几元至几千元不等,质量参差不齐,与客服线上沟通或自行查看说明书即可完成安装。

以该购物平台上一款售价仅为3.9元的“免插电无线智能摄像头”为例,该设备只配备了一条充电线和摄像头,详情页标注这款摄像头自带无线网络,可连接手机,并能实现远程高清监控。不过评论区的用户反馈显示,这款摄像头存在很多问题,例如“画质差”“续航短”等。

隐私之争易生矛盾

信息安全难以保障

安装摄像头以后,真能一劳永逸吗?

在上海独居的宋女士发现,这个问题的答案是否定的。今年年初,由于自主安装可视门铃,她被邻居起诉了。

宋女士称,邻居以她在家门口安装摄像头侵犯其隐私权为由,多次在她家门口丢垃圾、用手机反拍猫眼设备,甚至向房东污蔑她的生活作风有问题,最后向法院提起了诉讼。为了应诉,宋女士计划将云端存储的邻居过格行为视频作为证据材料,可她发现,自动录制视频仅有几十秒,完整性很差,难以作为证据。

对于宋女士邻居的行为,同样“被入镜”的天津市民王女士表示能够理解。她也正因为邻居自主安装的摄像头对准其家门口而头疼。

王女士所在小区一层有两户,是门对门的户型。邻居在门上方装了一个摄像头,能拍到王女士家,只要她一开门,摄像头就能拍到客厅布局。她不想让其他人了解自己家的情况,认为自己的隐私被侵犯了,便去和邻居协商是否可以更换摄像头的位置,但最终无果。

记者采访发现,除了涉嫌侵犯邻居隐私外,家用摄像头还存在云端存储视频被泄露的风险。

2021年4月,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披露了一起案件:被告人巫某通过自己研发的App控制了全球18万个摄像头,涉及多个国家和地区。巫某利用一些摄像头缺乏安全技术支持、用户设置密码简单等漏洞,破解了家用摄像头的账号密码,从而实施偷窥。

前不久,四川省射洪市警方也通报了一起案件:从2021年10月起,嫌疑人张某某先后两次购买了100多个摄像头控制权限,经常在夜晚登录偷窥。警方在其手机里发现非法下载存储的公民隐私视频40多条。张某某所控制的摄像头涉及范围广泛,包含家庭、公司、茶楼、手机店、美容院等多类场所。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更有甚者,将云端存储视频变成明码标价的“商品”或引流工具。

在一些社交平台或贴吧中,记者注意到,经常有诸如“××视频监控流出,速看”等帖子或留言,且配有“可打包购买”或“视频监控出售”等字样。

那么这些监控视频究竟是如何流出的?一位销售摄像头的业务员告诉记者,大多数小成本的劣质摄像头都不安全,这些摄像头的技术比较原始,很容易被破解。

在浙江温州从事电子行业的徐先生也告诉记者,家用摄像头之所以容易被破解,原因就是部分厂商缺乏安全技术支持,廉价杂牌的摄像头没有数据传输加密,在上传云端的时候很容易遭到攻击,“有些厂商为了省事,没有为家用摄像头配备用户识别系统,摄像头无法确认使用者,给了不法分子可乘之机”。

合法合理把握边界

多措并举寻求共赢

对于家用摄像头使用者而言,摄像头能给其带来便捷和安全感;可对于“被入镜”的邻居来说,摄像头在一定程度上侵犯了其隐私。这背后的边界如何把握?

在北京理工大学法学院教授孟强看来,“家门口”并不属于完全的公共空间,也具有一定私密性。在这类宽泛隐私的界定下,每个人在自己家门口的行为、频率、着装、活动、访客信息都属于个人私密活动和信息。智能猫眼、家用摄像头的侵权界限,在于安装者通过设备搜集到的图片、视频在处理、保管、使用过程中是否对他人个人信息和隐私造成侵害。

中央财经大学法学院教授朱晓峰认为,判断使用家用摄像头、智能猫眼是否构成侵权的核心不是安装位置,而是安装行为是否构成对他人隐私权、个人信息权益等合法权益侵犯。民法典中对隐私的定义包括了自然人的私人生活安宁和不愿为他人知晓的私密空间、私密活动、私密信息。

朱晓峰分析,需要进一步判断安装摄像头的目的与可能被摄像头搜集到个人信息而遭受影响的个人合法权益保护二者之间,究竟应优先保护谁?依据民法典规定,行为人为维护公共利益或者其自身合法权益而合理处理他人个人信息的,不承担民事责任。

“因此,行为人如果为了预防盗窃、保护老幼安全等在私人空间安装摄像头,那么即使该行为可能拍到公共领域并导致进入该领域的其他人的个人信息被搜集,通常也不认为属于侵权行为,也不需要社区批准。”朱晓峰说。

业主事务专家舒可心提出,目前我国小区住户自主安装智能猫眼和摄像头不需要获得物业批准。理论上,业主大会等业主组织可以对业主是否能在社区公共区域设置私人监控实施限制性规定。

“从目前国内情况来看,还没有哪个小区的业主组织在治理小区时精细化到这种程度。同时,物业公司没有权力在小区管理规约作出决定之前为小区制定规则。”舒可心说。

在朱晓峰看来,对于邻居安装摄像头以维护自己合法权益的合理诉求应予尊重,但摄像头的安装使用应以不侵害他人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为界限,对于自己隐私可能被邻居安装摄像头这一行为侵犯的,应当及时告知对方,要求对方采取合理措施避免侵权行为发生并保存相关证据;若对方仍然不予改正,应注意保存证据并及时通过法律途径解决,以充分保护自己合法权益不被侵犯。

对于安装摄像头存在的隐私泄露风险,朱晓峰建议:首先,摄像头的生产者应持续完善相关软件和硬件技术,克服技术缺陷;其次,用户要有意识地设置强密码和校验,现在有部分厂商启用手机验证码的功能,进一步保证了摄像头监控的安全性;再次,由于云端共享缺乏统一技术标准,用户在选购摄像头时建议购买得到市场认可的产品,进行多维度选择;最后,就用户信息的存储而言,云存储服务提供者应采取有力措施保障云端及数据的安全,从而保证用户信息不被泄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