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动车上楼谁管?业委会谁监督?
有居民推电动车上楼,是该找公安还是找消防?物业服务是否达到了合约要求,谁说了算?业主委员会由谁来监管,一旦“失灵”怎么办?5月6日至7日,江苏省人大常委会《江苏省物业管理条例》执法检查组走进南京多个街道、社区,不谈成绩,关注问题,倾听了解群众身边的“小事”“烦心事”。
业主的烦心事>>>
垃圾房在哪建?谁都不愿建到自家楼下
位于南京市鼓楼区凤凰街道的苏宁千秋情缘小区是一个2004年交付使用的老小区,共有15栋住宅楼,因业委会换届选举不成功,目前实行楼栋长制,由每栋楼的牵头人负责与物业沟通管理上的各项问题。河海大学教师张艳是其中一名“楼栋长”。“当初也是因为小区一部电梯坏了,要申请维修基金很麻烦,才会参与到小区管理中。”张艳说,每个业主的出发点不同,很多矛盾难以化解,比如小区垃圾房建哪儿的问题,至今都没有得到解决。再比如,小区的自来水管时有破裂,部分业主提出对小区公共部位的水管进行统一检修,但是却困难重重。在水管进入小区后,到入户之前这一段的维修,又该是谁的责任?她提出:“有的问题的确不是物管能解决的。我们学校有校长接待日,街道的工作人员能否也下沉建立一个接待制度,比如每半年与业主面对面,听一听业主的想法?”
南京市政务办主任孙文带来一份12345热线的数据统计分析显示,2022年1-4月份,热线共受理物业管理相关的投诉4.91万件,同比下降近1/4。但集中性诉求上升,一些小区因物业服务差引发业主不满,要求更换物业公司。此外,一些长期的热点诉求仍然是物管类投诉的重点,比如老旧小区停车资源不足、“群租房”、新老物业更替难、反映业委会不作为等等。
物业的“无奈”>>>
电动车上楼谁来管?物业只能劝阻
检查组走访了多家小区发现,“物业费收不上来”等老热点、老矛盾在各个不同的小区情况各不相同。物业服务比较规范的小区,物业费收起来相对容易。
“我们小区从当初各楼栋物业费不一致,到后面统一收费标准,几次调价,都比较顺利,目前当年收缴率都在95%以上。”负责南京市五台花园物业管理的银城物业负责人范兴霞介绍。但是在一些老旧小区,居民对“花钱购买服务”并不能达成共识。“我们保障房小区物业费由于收费标准偏低,物业服务也跟不上,难以形成良性循环,给社区管理带来困难。”雨花台区西善桥街道齐修社区书记张福兰坦言。
与此同时,物业企业反映当前面临多重新难题。苏宁物业副总经理倪培铃举例说,《江苏省住宅物业消防安全管理规定》明确物业可禁止电动车进电梯上楼,但真有业主将电动车推上楼了,物业不可能入户拖出来。再比如,小区内的不文明养宠物、高空抛物问题经常引发矛盾,物业除了调解,没有太多的管理手段。“目前包括垃圾分类、疫情防控等责任都细化到物业企业,但是物业企业没有执法权,建议政府部门执法进小区,否则光靠物业很难管理到位。”
各方建议>>>
厘清理顺各方职责,切实解决实际问题
执法过程中,不少单位也根据实际提出建议和意见。南京市政府副秘书长崔永国说,不少基层单位建议改进物业管理委员会制度,当业委会“失灵”时,可以由街道通过建立管委会进行过渡;省条例规定建设单位的车位不得只售不租,但对于租售比和租期均未明确规定,基层普遍建议对此规定重新审议调整。
省住建厅副厅长范信芳提出,物业服务企业目前承担了大量的合同之外的基层管理工作,比如在疫情防控中发挥了重大作用。“这部分工作任务重、工作量大,物业需投入大量人力物力,能否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或补贴的形式,给予企业支持?”
“南京结合本地实际贯彻落实条例取得显著成效,同时也存在一些共性问题,尤其是要进一步理顺政府有关部门、基层组织和物业公司之间的职责分工及管理边界。”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马秋林说,从执法检查情况看,有些问题的解决需要从执行层面加大力度,有些问题的解决需要完善法规制度加以保障。接下来,执法检查组还将赴省内其他地区开展实地检查,并将形成执法检查报告,于9月下旬提请省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
扬子晚报/紫牛新闻记者 石小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