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沈阳4月15日电 (记者 韩宏)记者15日从沈阳市生态环境局获悉,沈阳通过推进柔性执法模式,全力助推企业复工复产。
沈阳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队法制处副处长孙长昊表示,所谓“柔性执法”就是充分考虑到当前疫情防控的实际情况和企业复工复产的具体生产困难,通过帮扶、纾困、指导的方式,预防和主动消除企业环境违法行为。柔性执法不是不执法,而是要求执法人员主动到企业去对接和帮扶,发现企业存在的环境问题和污染治理困难并予以积极解决。
记者在沈阳市大东生态环境分局看到一份真挚的感谢信。华晨宝马汽车有限公司作为沈阳市重要工业项目,受疫情影响无法按时完成排污许可证申报工作,沈阳市大东生态环境分局了解到情况后,安排专人第一时间与企业对接,帮助企业完成排污许可申报的数据收集工作,执法人员在居家办公的同时指导企业熟悉申报系统操作,在4月13日复工第一天上午对企业进行了帮扶走访,并现场办公完成了企业排污许可的申报工作,确保企业没有因为疫情原因出现环境违法行为,企业对执法人员这种悉心帮扶和排忧解难的执法方式给与了高度的肯定。
沈阳市生态环境局日前下发了《关于全面开展柔性执法推进企业复工复产的通知》,明确以下内容:为保障社会抗疫工作开展的民生项目,无严重主观过错的;因疫情防控停产后恢复生产,水和大气等污染防治设施处于启动调试阶段,客观上无法立刻正常运行的;因疫情防控期间社会运输停滞,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按照标准贮存,但无法按照规定及时转运的;因疫情防控限制,无法第一时间对污染源在线监控设施进行维护和定期校验的;因抗疫工作需要,建设项目无法实施审批验收,复工复产后已经开展相关手续办理的;因疫情防控限制,企业委托的第三方检测机构无法到达现场开展排污许可证季度监测或污染源例行监测的;因疫情防控原因,企业无法开展排污许可证季度报告提交或危险废物申报登记的;其他因疫情防控客观原因导致的违法行为等因疫情防控与复工复产困难导致的八类违法行为一律实施免于处罚。
在疫情期间,通过柔性执法帮扶企业的例子还有很多,沈阳黎明航空发动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受疫情影响,无法第一时间完成危险废物的运输和无害化处置工作,产生的危险废物只能堆放在企业危险废物贮库内,沈阳市生态环境局执法人员了解到情况后,第一时间联系到危废处置单位,在4月13日复工第一天主动到企业现场办公,办理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确保企业安全、合法、及时完成了危险废物转移工作,企业得以在第一时间安心复工复产。
截至4月14日,沈阳市生态环境局已发动230人次参与柔性执法专项行动,对接生产经营项目290余家,短短2天的时间排除企业复工复产困难34个。下阶段,沈阳市生态环境局将继续全面推行柔性执法模式,积极消除企业在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期间出现的环境问题,并将柔性执法作为打造营商环境的重要手段,确保企业能够获得一个绿色、健康、安全、稳固的持续发展环境。(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