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云南省保山市昌宁县16岁的小李(化名)因交通意外抢救无效,被医院宣布脑死亡,家属作出捐献器官的决定。
3月30日,小李不幸发生交通意外,经过医务人员全力抢救,终因伤情严重而无力回天。“很早以前就从电视和手机上看到过器官捐献的报道,我知道捐献的意义,当时我们商量之后告诉医生同意捐献。”小李的父母忍着巨大的悲痛作出捐献儿子器官的决定。
在家属表达了器官捐献意愿后,昌宁县人民医院与昌宁县红十字会取得联系,红十字会工作人员第一时间赶到医院与家属进行了沟通。4月3日,家属与小李告别后,小李被推进手术室,在场医务人员和相关工作人员向小李默哀致敬后,最终帮助家属实现了捐献意愿。小李捐献了一个心脏、一个肝脏、两个肾脏和两枚眼角膜,将帮助6人重获新生。
致敬器官捐献者,他的生命将在奉献中延续!
(总台记者 郭峰 李常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