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全区市场监管部门聚焦群众反映强烈、社会舆论关注的突出问题,查办了一批与群众密切相关的违法案件。12月20日,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厅公布第二批典型违法案例。
【案例一】宁夏食燕天食品有限公司销售不合格食品
2021年8月,银川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接到关于宁夏食燕天食品有限公司食品抽样检测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通知书。经查,该公司生产的枣沙蛋糕防腐剂用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要求。
处罚:没收违法所得100元、罚款5万元。
【案例二】宁东陆云一分利批发超市销售过期食品
2021年7月,宁东市场监督管理局接到消费者投诉,称在陆云一分利批发超市购买到过期食品。经查,该店开放式货架上摆放的19袋“缘优源味”鸡肉汉堡面包已超过保质期。
处罚:没收过期食品19袋、没收违法所得2.4元、罚款5万元。
【案例三】海原县益味先调料批零部经营过期食品
2021年7月,海原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对海原县益味先调料批零部进行监督检查时,发现该店经营的“藤椒油”“加加烧菜酱油”等食品均超过保质期。
处罚:没收违法经营的食品、罚款5万元。
【案例四】宁夏云雾山果品开发公司产销不合格甘草杏
2020年11月,彭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收到宁夏食品检测研究院出具的《检验报告》,显示宁夏云雾山果品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生产销售的“云雾山庄”甘草杏(生产加工日期2020-08-09、规格型号400克/袋):经抽样检验为不合格。
处罚:没收不合格产品96袋、没收违法所得29元、罚款5.1万元。
【案例五】银川禾利肉类有限公司销售不合格牛肉
2020年9月,银川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西夏区分局依法对西夏区众利兴生活超市购进的“调控牛肉(去骨)”产品进行抽样检验,结论为不合格。经查,该产品是从银川禾利肉类有限公司购进。
处罚:警告、没收违法所得334.40元、罚款10万元。
【案例六】吴忠市利通区仁和堂诊所销售劣药及欺诈消费者
2020年12月,吴忠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根据群众举报,对利通区仁和堂诊所进行执法检查。经查,发现该诊所西药房中销售的药品“盐酸左氧氟沙星胶囊”和“生精片”两种药品已超过药品有效期。当事人在给患者就诊时用内服药袋盛装药品,不以真实药品名称提供药品。
处罚:没收劣药19盒、没收违法所得436.6元、罚款10.2619万元。
【案例七】宁夏金弗兰红酒庄园擅自生产葡萄酒
2020年10月,银川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西夏区分局对宁夏金弗兰红酒庄园有限公司进行检查时,发现当事人在未办理食品生产许可证情况下从事葡萄酒生产。
处罚:没收违法生产经营贴标的葡萄酒198瓶、罚款12.096万元。
【案例八】石嘴山市新大运加油站销售不合格柴油
2021年4月,石嘴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惠农区分局执法人员会同宁夏宁检石化产品检验检测中心有限公司工作人员,对石嘴山市新大运加油站的0车用柴油(VI)进行抽检,检验结论为“硫含量”不符合GB19147-2016《车用柴油》标准要求,此油不合格。
处罚:责令改正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3605元、罚款12.5616万元。
【案例九】吴忠博爱泌尿专科医院发布禁止性医疗广告
2021年2月,吴忠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吴忠博爱泌尿专科医院进行检查,发现当事人为扩大影响力,印制含有禁止使用的图形组合、字样广告宣传年画800张用于宣传。
处罚:罚款20.0192万元。
【案例十】盐池县万里加油站发布虚假广告
2021年6月,盐池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对盐池县万里加油站涉嫌发布虚假广告的行为开展调查。经查,当事人于2017年8月底开始在经营活动中,利用经营场所、加油机、免费洗车卡等形式,大量发布宣传“京标油”等内容的虚假广告。
处罚:责令立即停止发布广告、责令在相应范围内消除影响、罚款30万元。
(记者吴彩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