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假已延长 配套需跟上(养生杂谈)
延长女性产假、生育假,增设男性陪产假、护理假,设立父母育儿假……最近一段时间,全国多地修订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延长生育假期,加码生育福利。这些消息出来后,在社会上引起热议。
从目前已经公布的新政来看,不少地区将生育假由过去的30天延长到了60天,加上国家规定的98天基础产假,女性产假增至158天。这不仅意味着孕产期女性有了更多恢复身心的时间,也有助于让新生宝宝得到更长期、全面的呵护,有利于减轻家庭的生育负担。
与此同时,也有不少担忧的声音——延长生育假期,是否会导致用人单位更加不愿意招录女员工,加重隐形性别歧视、提高女性就业门槛?
这种担忧不无道理。虽然中国相关法律法规对保障女性平等就业权利、不得实施就业性别歧视进行了明确规定,但在现实中,生育导致的带薪休产假让女性被一些用人单位视为昂贵劳动力,导致其在就业市场上处于劣势地位。对本身在职的女性而言,即使具备生育二孩、三孩的条件,也往往会面临是“生育”还是“升职”的两难抉择。
为此,一些地方自主探索、先行先试。比如有的省份明确规定给予夫妻双方每年相同天数的育儿假,以期共同分担育儿责任;有的省份出台的新规中,女性产假没增多,男性陪产假变长了。
从现实来看,孩子的成长、家庭的幸福,离不开父母的共同付出。让男性更多地参与到育儿中来,了解育儿的艰辛与繁琐,不仅能让其更加理解和体谅妻子的不易,从而更好地承担同等的家庭责任,也有助于更好平衡两性生育成本,降低生育对女性职业发展的负面影响,推动社会观念转变,扫除隐形性别歧视,更好保障女性的生育权、就业权。
好政策要想切实落地,有一个无法回避的问题——育儿假带来的成本,应该由谁来买单?显然,由用人单位完全承担这些成本并不现实,也难以长久。解决生育假与用人单位成本上升的矛盾,需要构建一套合理的休假成本共担机制,比如通过税收优惠、保险、政策支持等合理分摊用人单位的成本,尽可能减少其损失,避免出现“政策请客,用人单位买单”情况,才能引导用人单位积极主动参与到保障女性生育权益中来,推动父母育儿假早日从纸面走向现实。
还要看到,孩子是家庭的,也是社会的。让万千适龄家庭“放心生娃”是一项系统工程,涉及财政、税收、保险、就业、儿童服务等领域,这些领域环环相扣,牵一发而动全身。因此,需要打好政策组合拳,促进生育政策与相关经济社会政策配套衔接,保障配套支持措施落实见效,比如完善生育保险制度,加强税收、住房等支持政策,发展普惠托育服务体系,推动建设一批方便可及、价格可接受、质量有保障的托育服务机构……只有一体化降低生育、养育、教育成本,才能真正解除适龄夫妇生育的后顾之忧。
政策托举越有力,适龄家庭的生育意愿才会越强。在政策托举上出实招、见实效,才有更多人想生、敢生,推动实现适度生育水平,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