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宁德11月16日电 (许嘉刘丽)货车司机行车时违反交通规则,未仔细观察路况,转弯中碰撞碾压二轮摩托车致三人死亡。福建省福鼎市人民法院16日披露,该院审结该起交通肇事案,依法判处周某道有期徒刑4年9个月,并由保险公司赔付相关经济损失。
法院审理查明,2021年1月,周某道驾驶重型自卸货车行经某十字交叉路口右转弯时,违反交通指示标线行驶且未注意观察右侧交通情况,碰撞并碾压右侧同向由被害人谢某驾驶的普通二轮摩托车,造成谢某和其一双儿女当场死亡及车辆损坏。
经认定,周某道负本起事故全部责任,谢某及其儿女无责任。
案发后,周某道通过他人拨打报警电话,后自行前往公安机关投案,并如实供述罪行。
另查明,案发时周某道驾驶的货车已投保。经福鼎市道路交通事故人民调解委员会主持调解,被害人家属获得相应赔偿金,并由福鼎市人民法院进行司法确认。
法院经审理认为,周某道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驾驶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致三人死亡,并负事故全部责任,情节特别恶劣,其行为已构成交通肇事罪,结合其自首和认罪认罚等情节,遂依法作出如上判决。(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