吃生鱼“自证鲜活”,绿通货物为何“不通”?
近日,一条“鱼不新鲜不让免费过收费站,司机气得当场吃了半条鱼”的视频,引发网友热议。视频配文称:“中午卸船装车,下午4点到温州萧江收费站出口,收费站的人就说不新鲜了,一箱里面有一两条破的和掉头的,照相时专照破的,好的他不照,随口就说破的多不免费。最后气得我吃了半条带鱼,领导出面说完全可以免的……争取我们卡友的利益,这是国家给的。”
该视频发出10小时后,在某平台点赞量高达4.5万。不过,有网友指出视频中只有男子手捏半条鱼的镜头,并没有现场吃鱼的画面。其实,有没有现场吃鱼并不重要,重要的是,该男子描述的事情本身是否属实。
对此,温州甬台温高速公路有限公司工作人员表示,他们于25日接到当事司机的反映,已让其免费通过,不知其在26日又发了视频。这个回应包含了两层意思:首先,当事司机反映的问题真实存在;其次,问题已经得到解决。
这一次,当事司机成功捍卫了自己的利益,但是否还会有下一次呢?更进一步说,当利益需要争取的时候,其实也恰恰说明这种脆弱的利益,时常容易受到侵犯和伤害。
现实情况确实如此。鲜活农产品属于绿通货物,按照相关规定,可以享受绿色通道政策,不收取高速费。但关于鲜活农产品的定义,一些高速公路收费员往往会有不同理解,并由此给卡车司机制造不小的麻烦和障碍。
大规模运输的过程中,蔬菜不能保证每一片叶子都“鲜”,水产品也很难保证每一个都“活”,仅凭收费员肉眼观察,很难给出一个令人信服的答案。由此可能造成卡车司机的损失。
就此次事件而言,当事司机愤而“当场吃鱼”,尽管他最终维权成功,但这种成功经历并不具备可复制性。
只有政策规定足够明确,才能减少收费员的“理解偏差”。当绿通货物出现收费纠纷,也是时候给“鲜活”二字下一个准确的定义了。
□赵志疆(媒体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