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临汾5月1日电 (记者 李庭耀)记者5月1日从山西省临汾市公安局获悉,该市大宁县“4.28”故意伤害致死案犯罪嫌疑人冯某军(男,32岁,大宁县太德乡堡村人)被抓获。
4月28日17时18分,大宁县小冯村永宏农资有限公司门口人行道上,发生一起故意伤害致死案,造成一人死亡、一人受伤。
案件发生后,网安、技侦、图侦、刑侦、刑技、治安等警种合成作战,开展犯罪嫌疑人追捕工作。
警方在大宁县出县重要交通路口设置四个治安卡口,盘查出县人员、车辆,严防犯罪嫌疑人外逃。
对犯罪嫌疑人可能藏匿的重点区域,民警带领网格员、社区(村委)干部、群众开展地毯式入户排查;对犯罪嫌疑人居住地、受害人居所等处,民警开展蹲点守候,伺机抓捕,并以犯罪嫌疑人主要活动地为中心,二人一组、分段包片,对小街僻巷进行巡守。
4月30日5时许,大宁县公安局民警在蹲点巡守中成功抓获犯罪嫌疑人冯某军。(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