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偷老年人“药品推销员”获刑
本报讯(通讯员 李杭 记者 徐慧瑶)假借推销药品进入老人家中,却顺手牵羊偷走家中现金。男子刘某常年在北京周边农村入户盗窃老年人财物,最终因盗窃罪获刑9个月。
2020年9月,顺义某派出所接到报案称,嫌疑人进入其家中推销药品后盗走其现金。经民警排查,嫌疑人刘某被抓获。据刘某供述,其常年在北京周边地区的农村入户推销药品并伺机实施盗窃行为,其作案目标主要针对老年群体。法院审理查明:2020年9月22日10时许,在北京市顺义区某村,被告人刘某以推销药品为名进入被害人家中,窃取其存放在写字台内的现金人民币2600元。案发后,刘某已赔偿被害人经济损失并取得谅解。
法院认为,被告人刘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秘密手段窃取他人财物,且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依法应予惩处。被告人刘某系累犯,故依法对其从重处罚。被告人刘某到案后能如实供述犯罪事实,且自愿认罪认罚,已赔偿被害人经济损失并取得谅解,故依法对其从宽处罚。被告人刘某还具有其他前科劣迹,酌情对其从重处罚。
最终,顺义法院一审判决被告人刘某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九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