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4日,记者从自治区自然资源厅了解到,截至今年3月底,我区已全面完成“十三五”时期18491户易地扶贫搬迁群众安置住房不动产登记工作任务,实现易地扶贫搬迁安置住房不动产登记“清零”目标。
2020年5月,自然资源部部署做好易地扶贫搬迁安置住房不动产登记。同年11月,自然资源部等3部委联合发文要求对短期内难以完善手续的安置住房项目,由市县人民政府按照工作方案作出承诺办理不动产登记,并于今年6月底前完成安置住房不动产登记。
对此,自治区自然资源厅积极对接自治区扶贫办、发改委等部门联合印发指导文件,并多次召开协调推进会,部署工作任务,研究推进措施。同时,积极指导各市、县(区)开展易地扶贫搬迁安置住房摸底工作,分类建立台账,全面摸清全区“十三五”期间18491套安置住房情况。自治区自然资源厅成立了专项督导组,以建立包片督导机制的方式,抽调业务骨干实行包片包抓督导服务,并指导相关市县根据移民实际,主动服务、精准施策,全力推进安置住房不动产登记落实落细。
为提高登记效率,宁夏各级不动产登记机构对易地扶贫搬迁安置住房开辟绿色通道,集中统一办理不动产登记,同时,为老、弱、病、残等无法到现场当面申请的群众主动上门服务,并针对手续不完善安置住房,报请当地人民政府建立工作联动机制,协调扶贫、住建、税务等部门特事特办、容缺受理。
“下一步,我们将集中开展容缺受理后续材料补充工作,将党史学习教育进一步落到实处。”自治区自然资源厅相关负责人介绍,该厅将尽快完善相关登记手续,从根源上保障安置住房“权有所属”、安置住户“户有所居”,提升搬迁群众的幸福感、获得感、安全感,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宁夏日报记者 张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