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通辽3月24日电 (记者 张林虎)24日,记者从内蒙古自治区通辽市人民检察院获悉,内蒙古自然资源厅原党组成员、副厅长王杰(副厅级)被提起公诉。
1963年出生的王杰是河北景县人,他从长春地质学院地质矿产勘查专业毕业后,进入内蒙古地矿局,从一名技术员开始,用13年时间升任内蒙古地矿厅资源处副处长。
从2000年6月,王杰开始在内蒙古国土厅任职,先后任矿产资源储量处副处长、矿产开发处副处长、矿管处处长、矿产资源储量处处长、办公室主任。2011年,王杰升任副厅长,2018年改任内蒙古自然资源厅副厅长。
2020年2月底,按照中纪委的纪检监察建议,内蒙古在煤炭资源领域进行专项巡视,紧盯重点人、重点事、重点问题“倒查20年”。同年7月,内蒙古纪委监委发布消息,王杰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经查,王杰在干部选拔任用中接受请托,收受下属钱款;违规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金;违规审批探矿权;利用职务便利,在煤炭相关事项审批、企业经营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2021年1月,王杰被“双开”。
通辽市人民检察院起诉指控:被告人王杰利用担任原内蒙古国土资源厅矿产开发管理处副处长、处长、矿产资源储量处处长、办公室主任、副厅长,内蒙古自然资源厅副厅长等职务上的便利,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数额特别巨大,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据悉,王杰涉嫌受贿罪一案,经内蒙古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通辽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向通辽市中院提起公诉。(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