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先生是宁夏人,在西安工作,去年他在银川买了一套二手房,办完房屋买卖手续后,房产中介却迟迟不退还拖欠的5000元定金和500元房租,现在竟然还失联了。3月10日,车先生向本报新闻热线0951-624110反映了自己的遭遇。
“去年我通过中介一银川市金凤区思菡房地产信息服务部(以下简称思菡房地产)介绍,看中了金凤区双渠小区的一套房屋,并在2020年9月24日,与该中介负责人安先生和原房主签订了银川市房地产经纪服务合同。”车先生说。记者在车先生提供的合同上看到,该合同就房屋位置及基本情况、房屋交易价格、定金支付及相关税费、付款及房屋产权过户、房屋交付及户口的迁出、佣金及其他服务费、违约责任等事宜均作了明确约定。“合同签订当日,我依约支付了安先生1万元购房定金,并按照合同的约定支付了原房主42万元购房款。”
2021年1月25日,房屋的过户事宜办理妥当。车先生告诉记者,依据合同约定,买卖方和中介三方协商该房屋成交价格为42万元。他于2020年12月20日前去银行办理贷款,该房屋出租至2021年7月23日到期,过户前的租金由原房主收取,过户后租金归车先生收取,定金则在房屋过户办完后中介退还给车先生。“房屋过户后,按照合同约定我找中介要求退还1万元购房定金及收取的6500元房租,安先生从定金中扣除了5000元中介佣金,支付了我6000元房屋租金,但还拖欠我5000元定金及500元租金。”车先生说。
记者从车先生提供的微信聊天记录上看到,今年2月9日,安先生表示会在次日把5500元转账给车先生。“到了约定还款的日子,他就不接电话不回信息了。”车先生说。
3月10日,记者来到思菡房地产荣锦苑总店,该店处于营业状态,店内墙上挂着的营业执照显示经营者就是安先生。“车先生的那份购房合同是他(安先生)私下签的,盖的也不是我们店的公章,所以欠款和我们无关。”店内负责人马女士说,她与安先生已离婚,去年年底她接手成为该店实际经营者,因安先生失联,营业执照一直没有过户变更。
对此,银川市金凤区住建局一位负责人表示,此前已接到相关情况反映,现已介入调查,同时建议车先生走法律程序处理此事。
3月11日下午,车先生告诉记者,他已向银川市金凤区人民法院递交民事起诉状,要求安先生退还自己5500元钱。
记者 樊卓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