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呼和浩特1月26日电 (记者 张林虎)26日,记者从内蒙古自治区通辽市人民检察院获悉,该院以涉嫌受贿罪对内蒙古自然资源厅原党组成员、副厅长王杰作出逮捕决定。
1963年出生的王杰是河北景县人,他从长春地质学院地质矿产勘查专业毕业后,进入内蒙古地矿局,从一名技术员开始,用13年时间升任内蒙古地矿厅资源处副处长。
从2000年6月开始,王杰开始在内蒙古国土厅任职,先后任矿产资源储量处副处长、矿产开发处副处长、矿管处处长、矿产资源储量处处长、办公室主任。2011年,王杰升任副厅长,2018年改任内蒙古自然资源厅副厅长。
2020年2月底,按照中纪委的纪检监察建议,内蒙古在煤炭资源领域进行专项巡视,紧盯重点人重点事重点问题“倒查20年”。
2020年7月,内蒙古纪委监委发布消息,王杰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经查,王杰在干部选拔任用中接受请托,收受下属钱款;违规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金;违规审批探矿权;利用职务便利,在煤炭相关事项审批、企业经营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2021年1月,王杰被“双开”。
记者了解到,2020年内蒙古纪委监委对涉煤腐败“倒查20年”。据统计,一年来,内蒙古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累计立案查处涉煤腐败案件599件869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503人,组织处理687人,移送司法机关78人。(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