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防控要有力但不能用“蛮力”
天歌
1月6日,石家庄藁城区全域调整为高风险地区,所有村庄社区均采取严格的防控措施。1月18日上午9时许,曹某要进入南营镇水范寨村买烟,遭到村内卡口执勤人员制止,曹某不听劝阻,执意要进入村内,执勤人员在村党支部书记闫某的指使下,将曹某绑在树上谩骂。目前,涉事的村党支部书记闫某被停职处理,公安机关已经以涉嫌非法限制人身自由案立案调查。
村民曹某违反疫情防控规定,不听执勤人员的劝阻,强闯卡点,确实有错在先,但是执勤人员在村党支部书记的授意下,将曹某绑在树上进行谩骂,非但有错,而且涉嫌违法。作为站在疫情防控一线的人员,直面疫情风险,承担着更重的防控责任,理应比他人更严守防控的纪律和要求,做到有法有据,而不是简单粗暴。
这件事提醒我们,在疫情防控常态化之下,要让疫情防控的政策、措施保持在一个合理的范围之内。在加强疫情防控的过程中,也要秉持人性化的理念,不能以防控为由做出涉嫌侵害公民合法权益的行为。前不久,大连疫情防控志愿者在小区门口拦下不按照规定登记身份证,非要进小区的一街道办副主任,这是一种坚守底线和原则的行为。对比之下,石家庄藁城区村支书和这几名执勤人员的做法,就突破了疫情防控合理的底线,最终也让自己陷入被动的境地。
在具体的疫情防控工作中,尤其是对于身处疫情防控一线的人员来说,很多规定都是硬性的,强制性的,必须依靠必要的力度去落实和执行。但是有力不代表蛮力,更不能采取违法手段去落实防控工作。对于疫情防控人员来说,如果有人不服从疫情管理规定,不听劝阻,乃至 “闯关”,还是要坚持以劝导为主,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如果还是不行,不妨报警处理。总之,一切要按照国家和地方的疫情防控规定来处理,无论如何不能“动私刑”,反而好心办坏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