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划分311个单元实施生态环境分区管控
新华社天津1月2日电(记者黄江林)天津市人民政府近日发布了《关于实施“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意见》,将行政区域划分为311个生态环境管控单元,明确各单元的污染物排放控制、环境风险防控、资源开发利用等管控要求以及生态环境准入清单,推动构建全域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体系。
“三线一单”是指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和生态环境准入清单。根据要求,天津市共划分出优先保护、重点管控、一般管控三类311个生态环境管控单元。
其中,优先保护单元111个,包括生态保护红线、自然保护区、湿地公园、重要湿地,以及自然岸线和海洋特别保护区等;重点管控单元180个,包括中心城区、城镇开发区域、工业园区,以及工业与城镇用海、港口及特殊利用区域;一般管控单元20个,包括除优先保护和重点管控单元之外的其他区域。
“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要求将作为产业布局、结构调整、重大项目选址等方面的重要依据。优先保护单元依法禁止或限制大规模、高强度的开发建设活动;重点管控单元加强污染物排放控制和环境风险防控;一般管控单元生态环境保护与适度开发相结合,开发建设落实生态环境保护基本要求。
通过实施“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到2025年,天津将建立较为完善的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体系,基本形成经济社会与生态环境保护协调发展的格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