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三亚1月1日电(邹俊杰)三亚市中级人民法院1日发布消息,海南省华侨华人服务中心(以下简称华侨中心)原主任曾某锋贪污、合同诈骗一案近日一审罪成,曾某锋被判处无期徒刑,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消息称,2020年12月30日,三亚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华侨中心原主任曾某锋贪污、合同诈骗一案作出一审判决:被告人曾某锋犯贪污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三年,并处罚金150万元;犯合同诈骗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曾某锋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担任华侨中心主任职务上的便利,侵吞公款590万元,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贪污罪。被告人曾某锋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虚构事实、隐瞒真相,骗取他人财物2268万元,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已构成合同诈骗罪。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曾某锋的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指控贪污罪、合同诈骗罪成立,依法应数罪并罚。
被告人曾某锋不服判决,提出上诉。(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