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30日,自治区医保局发布消息,为净化高值医用耗材市场环境和医疗服务执业环境,进一步减轻群众医疗费用负担,我区参加了由陕西、宁夏等10个省(区、兵团)组成的省际联盟公立医疗机构人工晶体跨区域联合带量采购,将于12月10日起执行省际联盟人工晶体带量采购中选结果。
此次实施范围为自治区具备开展人工晶体相关手术的二级以上(含二级)公立医疗机构和军队医疗机构,同时鼓励医保定点民营医疗机构在“宁夏医药采购平台”上参与采购。省际联盟公立医疗机构人工晶体跨区域联合带量采购确定的中选产品有56个,其中经各医疗机构确认采购任务量的中选产品33个。12月5日前,各医疗机构、中选生产企业和配送企业可登录“宁夏医药采购平台”查阅购销协议,完成购销协议签订。按照要求,各医疗机构将优先采购使用省际联盟联合带量采购人工晶体中选产品,不得以费用控制、医用耗材占比、医疗机构医用耗材规格数量等要求为由影响中选产品使用,并确保完成采购任务量。(记者裴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