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5日,宁夏公安厅交通管理局通过对今年发生的道路交通事故进行统计分析,梳理出2020年我区道路交通十大危险驾驶行为。
1月至11月,全区引发道路交通事故数量位居前十的交通违法行为分别是:未按规定让行、酒后驾驶、超速行驶、无证驾驶、机动车逆行、不按规定与同车道前车保持安全距离、非机动车逆行、非机动车未按规定让行、违法倒车、非机动车违反交通信号。
这些违法行为是诱发交通事故风险的最主要因素。其中,造成后果最为严重的违法行为排名前五的是:未按规定让行、超速行驶、无证驾驶、机动车逆行、酒后驾驶,导致的事故死亡人数分别占交通事故总死亡人数的15.94%、14.42%、5.50%、5.31%、4.93%。(记者邱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