贾女士女儿受伤时的视频监控影像。
蹦床、长滑梯、充气城堡等小型游乐设施,给孩子们带来快乐的同时,也时不时带来伤害。前不久,宁夏银川就发生了这么一起儿童在游乐设施上玩耍发生意外的案例。
10月3日,贾女士带着1岁半的女儿在银川中海国际菜市场内一家儿童游乐设施玩耍。当日下午5时许,贾女士的女儿在儿童蹦床区跳跃玩耍时,被其他玩伴弹起,不慎滑落后大哭不止。起初贾女士以为孩子是受到了惊吓,后来发现孩子无法站立,贾女士迅速将小孩送往宁夏医科大学附属医院就诊。
经诊断,孩子右侧胫骨骨折。在贾女士两个多月悉心照看下,目前孩子的伤势逐步好转。治疗期间,贾女士花费诊疗费共计5500余元,她多次找到银川中海国际菜市场方协商解决,但对方以各种理由推脱责任。在贾女士看来,该市场游乐设施虽已设置提示3岁以上孩子可以玩,但该游乐项目警示标语不够醒目,同时,自己在办理会员卡时相关工作人员并没有履行风险告知义务,属于监管不到位。最终,在相关部门和舆论监督压力下,双方在12月9日达成调解协议,市场方表示愿承担相应责任,并向贾女士支付赔偿金3000元。
调解现场。
针对此类事件,相关法律界人士认为,被侵权人对损害的发生存有过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二十六条规定,“被侵权人对损害的发生也有过错的,可以减轻侵权人的责任。“但贾女士女儿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对自己的过错无法承担责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三十二条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监护人承担侵权责任。“也就是说,贾女士存在照看不力的因素,故贾女士应承担与自己过错相应的责任。
实际上,玩蹦床的孩子年龄层跨度较大,由于体重存有一定差距,一些刚会走路的孩子在蹦床过程中很难保证每次弹跳均能垂直受力,在遇到重心偏移时不仅会摔倒,还会顺势向其他孩子附近翻滚,稍有不慎,就会造成踩踏情况发生。对此,银川市金凤区文化旅游体育广电局相关负责人建议,5岁以下的孩子一定要在成人照看下玩蹦蹦床,而且游乐设施管理方也应限制每次上蹦蹦床的人数。
记者采访发现,许多家长把游乐园当成了“托管园”,只要把孩子往游乐场一放,自己则拿出手机刷视频、玩游戏聊天,根本不关注孩子的情况。这也是造成孩子发生意外的重要原因之一。(宁夏新闻网记者 金文阳 文/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