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新闻网讯(记者 王雪玲 石卿)12月3日,记者从宁夏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第七次新闻发布会上获悉,自治区地方金融监管局主动作为,切实推进P2P网络借贷风险专项整治,达到了降存量、控风险的预期,稳定了地区金融运行。
在P2P行业乱象治理过程中,我区开展网贷行业全面检查,确定P2P网络借贷机构重点对象30家,其中处于经营状态的4家、非经营状态的26家。组成联合检查组,对P2P网络借贷重点整治对象进行了现场核查和合规检查,出具事实认定书,下达整改意见书,建立“一企一档”现场检查档案,督促重点对象进行整改,引导有关机构主动退出。同时,强化非重点对象不得违规开展互联网金融业务的整治,对广州等地输入型P2P网贷机构风险进行联合清理整顿。
此外,根据经营现状和风险状况等,将辖区网贷机构分为已立案机构、僵尸类机构、在营高风险机构、非在营机构、拟移交处非机制机构等五类,分别采取处置措施。对在营高风险机构,采取约谈实际控制人及高管,责令执行“双降”要求、定期报送存量数据、组织评估风险状况、做好网络舆情监测等措施,逐步引导良性退出。对非在营机构,发布取缔公告,推动依法退出。
在专项整治期间,禁止网贷机构新注册,实现机构数量零增长。积极稳妥化解存量风险,引导网贷机构良性退出。截止2020年7月底,我区已对全部纳入重点整治的30家P2P网贷机构分四次采取了业务取缔和市场出清措施。下一步,自治区地方金融监管局将会同其他部门重点解决“退而不清”“退而难清”的问题,切实做好互联网放贷业务机构和平台监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