寒秋,深夜,国道110线石嘴山市惠农区红果子路段发生一起交通事故,受害者当场死亡,事故现场遭到破坏,肇事车辆不见踪迹。为尽快查明事故真相,石嘴山市警方循线追踪,历时8小时,成功侦破该起撞击、碾轧致人死亡逃逸案件。11月29日,记者从石嘴山市交警分局了解到该起案件的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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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夜有人报案
10月10日23时许,石嘴山市交警分局七大队接到报案:在110国道惠农区红果子路段处有一人躺在路中,疑似交通事故所致。
事故勘查民警迅速赶赴事发现场,到达现场后,发现一名男子横卧在路面,经120急救人员现场确认,其已经死亡。民警在勘查中发现,死者头与脚有明显被车辆碾轧的痕迹。此时,肇事车辆不在现场,肇事者已逃逸。由于正值深夜,此处又无路灯照明,且由于110国道车流量大,对事故现场痕迹造成了不可逆的破坏,这给勘查取证工作带来极大难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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视频揭示真相
民警连夜对事故现场周围居民进行调查走访,对报警人和过往车辆逐一询问查证,并对该路段的多处监控视频进行筛查。民警发现,报警人申某报案时提供的信息与被再次询问时提供的信息前后矛盾,立即引起警觉。随即,民警再次对申某驾驶的机动车进行痕迹比对,发现其驾驶的小型轿车右侧车灯处有撞击遗留下来的细微凹痕,通过调取车内行车记录仪资料,确定申某驾驶的小型轿车为第一辆肇事车辆。证据面前,申某终于承认她驾驶的小型轿车与受害者发生过碰撞。
原来,当天23时许,申某驾驶小型轿车沿惠农区110国道快车道由北向南行驶,至事发地点110国道1152公里+860米处,与对向车辆会车时,发现一男子(朱某某)由东向西横过110国道,由于距离太近,申某向左打方向,所驾驶的车辆右侧大灯处与朱某某发生碰撞。
事故发生后,申某没有及时停车进行施救而是驾车逃离了现场。十几分钟后,申某在其丈夫的劝说下返回事故地点查看,申某返回现场后看到行人已经死亡,选择了报警,但为逃避法律制裁,她刻意隐瞒了撞人经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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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夜追查新线索
办案民警将侦破的情况提供给专案组,专案组分析发现,申某碰撞与事故现场受害者所呈现的事故形态有很大不同,专案组判定:应该还有其他车辆对受害人造成了二次碾轧。
11日凌晨2时40分许,视频查看组通过对该路段10组监控视频横向比对后,发现一辆宁AB号欧曼牌重型半挂牵引车牵引宁AK号重型罐式半挂车有嫌疑。民警通过车辆系统查询联系到该车驾驶员,责令其停在距事发地点80公里外的银川市兴庆区月牙湖服务区,等待配合调查。
3时40分许,民警赶到月牙湖服务区,见到疑似肇事车辆。驾驶员常某某拒不承认肇事。民警对其驾驶的重型半挂牵引车进行检查,发现挂车三轴车轮挡泥板处有疑似人体组织痕迹,随即提取,拍照固定证据后,将常某某及疑似肇事车辆带至交警队做进一步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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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据面前低头悔过
常某某驾驶的重型半挂牵引车是危货车辆,这样的车辆其公司必定会安装视频监控,民警迅速联系其所属公司调取视频。
早晨7时许,民警拿到事发时的监控视频。视频显示,常某某在驾车经过事发路段时,发现有人躺在路中,嘴里喊出“人,人,人”,而且车内视频明显有碾轧造成颠簸的画面,而常某某在发生碾轧后驾车逃逸。证据面前,常某某终于低头悔过,对碾轧受害人的行为供认不讳。
至此,经过石嘴山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分局七大队全体办案民、辅警历时8个小时,成功告破“10·10”交通肇事致人死亡的道路交通事故。
11月29日,记者了解到,申某因涉嫌交通肇事罪,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常某某因其已构成交通事故后逃逸,但尚不构成犯罪的违法行为,被处以罚款2000元并处行政拘留15日的行政处罚。(记者张磊)
民警调取监控。 警方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