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刷脸房子就过户”,便民APP别变“坑民工具”
■ 观察家
便民服务APP的系统漏洞为骗子大开方便之门的情况,显然该加以防范。
“细思极恐!业主毫不知情,仅刷一下脸,房子就被抵押或过户了。”央视报道的一则新闻,日前引发关注。
据报道,今年9月,广西南宁市民黎先生通过中介出售一套商品房,中介以房屋查档为由对其完成刷脸认证,此后房子就被中介用“邕e登”APP进行不动产转移登记,很快被过户并抵押给了第三方,然而他并未收到房款。据不完全统计,类似受害人多达数十人。
目前警方已对此立案调查,涉案房屋也已被冻结交易。针对系统漏洞,南宁市不动产登记中心表示将进行优化,设置刷脸文字提醒、增加验证码确认等。
利用系统漏洞让业主蒙受重大损失,涉事中介人员违背的,不只是职业伦理,也是法律底线,等待他的将是法律制裁。但也应看到,不法中介胆大妄为、见缝就钻的行为固然是直接原因,当地不动产转移登记APP“邕e登”存在的系统漏洞,也难辞其咎,值得检视。
就在前不久,售楼处滥用人脸识别抓拍看房人的问题引发热议,这也将人脸识别滥用的风险带入公众视线。而不动产登记APP留下凭人脸数据就能过户的漏洞,则将其风险再度暴露了出来。
根据南宁市不动产登记机关的规定,不动产转移登记线上办理,需买卖双方完成材料填写、核验房产、核验税务信息、认证、交登记费等一系列步骤,最关键的是需双方进行信息确认、签名操作、人脸信息采集。
现在看,漏洞就出在人脸信息采集程序上。不法中介利用信息差距,让卖房人将刷脸过户误认为是查询档案,卖房人远程刷脸时APP页面上无任何风险提示。正是因为“邕e登”APP在风险防范能力上存在的短板——缺少刷脸文字提醒、验证码确认等风险防控的基本环节,才给了不法人员可乘之机。
2019年7月新修订的《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规定,自然人处分不动产,委托代理人申请登记的,应当与代理人共同到不动产登记机构现场签订授权委托书,但授权委托书经公证的除外,现场签订授权委托书或办理公证主要是防止受托人私下收房款。
从该规章内容看,委托卖房要么经公证,要么要求房主到不动产登记机构现场签订授权委托书。也就是说,委托中介卖房的民众必须跑公证处或不动产登记机构,不可能足不出户就把房屋买卖委托中介处置。而当地的“邕e登”APP,刷脸认证后“不仅可以查询名下房产,还可以办理房产过户”,对照相关法律,显然有失严谨、规范。
据了解,该APP是南宁方面于2018年推出的在线平台,目的就是深化服务,让市民少跑腿,目前96%的不动产登记业务都在此办理。但此次事件对各地都不乏警示:行政服务改革创新在便民之外,更应用法律标尺细致打量,提高风险防范能力。也只有用严谨的流程筑牢法律防护罩,才能更好保障民众利益,不让便民工具变“坑民”工具。
□刘勋(法律工作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