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广州12月11日电(记者毛一竹)通过网络交友,包装“人设”,建立感情关系后再诱导被害人投资或赌博,这一诈骗方式在网络上被称之为“杀猪盘”。日前,一批涉尼泊尔的“杀猪盘”系列电信诈骗案在广州市南沙区人民法院陆续宣判,被告人石某、陈某等75人因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2年7个月至1年2个月不等,并处罚金人民币15000元至1万元不等。
据通报,2019年4月起,游某、韩某、陈某(均另案处理)三人在尼泊尔首都加德满都筹建专门针对中国大陆公民实施电信网络诈骗的“建安集团”尼泊尔分公司,通过陌陌、探探、微信等交友网站和聊天工具添加中国大陆境内被害人为好友,通过包装人设、情感经营换取对方信任,向被害人发送赌博网站二维码,并称短期投资可获取高额回报,并承诺还本付息,致使被害人不断投入资金。同时,该公司设置多个业务小组、门岗安保、督导、后勤岗位,形成了一个管理严格、相互配合、紧密合作的大型电信诈骗集团。2019年4月至12月期间,该犯罪集团骗取叶某等63名被害人共计近1680万元。
法院审理认为,公诉机关指控各被告人犯诈骗罪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指控罪名成立。被告人被人纠集或主动加入犯罪集团,针对中国大陆公民进行电信诈骗,应从严惩处。综合考虑该75名被告人均为从犯,加入犯罪集团时间短,处于犯罪集团底层,在诈骗过程中未发挥主要作用,获利小甚至未获利,有主动退赃退赔情形及自愿认罪认罚等情况,遂作出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