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天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12月16日的消息,针对市场上出现“天津将取消限购”“天津将放开限购”等传言,天津市住建委相关负责人近日对当地媒体表示,传言不实,天津不会取消或放开住房限购。下一步,天津市住建委将积极落实“十四五”规划,以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服务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建立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实现人民群众住有所居。
天津市住建委表示,近年来天津市新房、二手房价格均处于国家要求的合理区间。
根据国家统计局最新公布的70个大中城市商品住宅销售价格变动情况,今年11月份天津市商品住宅销售价格变动环比指数为100.3,环比上涨0.3%,同比指数为101.1,同比上涨1.1%;二手住宅销售价格环比指数为99.8,环比下降0.2%,同比指数为95.6,同比下降4.4%。
2017年4月1日起,在天津市拥有1套及以上住房的非户籍居民家庭、拥有2套及以上住房的户籍居民家庭、拥有1套及以上住房的成年单身(包括未婚和离异)人士,暂停在天津(滨海新区除外)再次购买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非天津户籍居民家庭在本市范围内购买住房的,需提供在本市3年内连续缴纳2年以上社会保险或个人所得税证明。补缴的社会保险或个人所得税证明不得作为购房有效凭证。
天津市住建委表示,今年以来,从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定位出发,为优质的产业、项目落户天津提供住房政策支持。对滨海新区中关村科技园和宝坻中关村科技城符合天津产业发展定位的北京转移来津项目,其在职职工户籍暂未迁入天津且家庭在津无住房的,项目转移至天津后,职工即可购房,所购住房在取得不动产权证满3年后可上市转让。
2019年10月15日,天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关于对《关于天津市促进承接北京非首都功能项目发展的政策措施(试行)》征求意见的公告,拟在天津滨海中关村科技园、宝坻中关村科技城试行,包括鼓励人才来津工作落户,优化子女教育保障,便利医疗医保服务,完善投融资扶持,财政收入及统计指标分配,加大来津企业奖励和支持力度和支持在津购房等七方面共9项措施。